〔一〕 ○铎按:东汉狱讼繁兴,其流有二:一则王侯骄淫负债,残掠官民;一则奸徒迫嫁妇人,利其聘币。祸根所在,绐欺而已。故节信议重罚塞原而着之篇。
〔二〕 史记秦始皇纪:‘李斯曰: “五帝不相复,三代不相袭,各以治,非其相反,时变异也。”’汉书武帝纪元朔六年诏曰:“朕闻五帝不相复礼,三代不同法,所繇殊路,而建德一也。”韩安国传:‘王恢曰:“臣闻五帝不相袭礼,三王不相复乐,非故相反也,各因世宜也。”’匡衡传:‘衡上疏曰: “臣闻五帝不同礼,三王各异教,民俗殊务,所遇之时异也。”’数家语意相袭,而文或少异。淮南子齐俗训云:“世异则事变,时移则俗易。”修务训高诱注:‘ “推移”犹“转易”也。’
〔三〕 “符”当作“御”,御、符字形相近。或当为“抚”,声之误也。“御世”见叙录,“抚世”见忠贵、三式、德化篇。○铎按:御、符字形绝远,无缘致误。或说是已,而未得其字。今按“符 ”当作“拊”。拊、抚古通用,故“拊掌”或 作 “抚掌”,“抚循”或作“拊循”,诗小雅蓼莪“拊我畜我”,后汉书梁竦传引“拊”作“抚”也。“抚世” 字古书常见,故他篇皆作“抚”。此“拊”字若不误为 “符”,则后人亦必改为“抚”矣。凡因讹误而转足考见元本之旧者,多类此。
〔四〕 管子正世篇云:“古之所谓明君者,非一君也。其设赏有薄有厚,其立禁有轻有重,迹行不必同。非故相反也,皆随时而变,因俗而动。 ”商子更法篇云:“伏牺、神农教而不诛,黄帝、尧、舜诛而不怒。及至文、武,各当时而立法,因事而制礼,礼法以时而定,制令各顺其宜。”壹言篇云:“圣人之为国也,不法古,不修今,因世而为之治,度俗而为之法。故法不察民之情而立之则不成,治宜于时而行之则不干。”
〔五〕 汉书高帝纪:‘元年,召诸县豪杰曰:“与父老约法三章耳,杀人者死,伤人及盗抵罪。”’服虔曰:“随轻重制法也。”
〔六〕 汉书文帝纪:“十三年,除肉刑法。”刑法志载诏云:“夫刑,至断支体,刻肌肤,终身不息,何其刑之痛而不德也!”“克”与“刻” 通,说文云:“克,象屋下刻木之形。”
〔七〕 “臧”程本作“贼”,误。汉书高帝纪李奇注云:“伤人有曲直,盗臧有多少,罪名不可豫定,故凡言抵罪。”
〔八〕 汉书刑法志云:‘汉兴,高祖初入关,约法三章曰:“杀人者死,伤人及盗抵罪。 ”蠲削烦苛,兆民大说。其后四夷未附,兵革未息,三章之法,不足以御奸,于是相国萧何□摭秦法,取其宜于时者,作律九章。’循吏黄霸传:‘张敞云:“汉家承敝通变,造起律令,即以劝善禁奸。条贯详备,不可复加。”’
夫制法之意,若为藩篱沟堑以有防矣〔一〕,择禽兽之尤可数犯者,而加深厚焉。今奸宄虽众,然其原少;君事虽繁,然其守约。知其原少奸易塞,见其守约政易持〔二〕。塞其原则奸宄绝〔三〕,施其术则远近治。
〔一〕 楚语云:“为之关籥蕃篱而远备闭之。”“堑”当作“堑”。说文云:“堑,坑也。”周礼雍氏:“春令为阱护沟渎之利于民者”,郑注:“阱,穿地为堑,所以御禽兽。”
〔二〕 旧作“治”,据下文改。
〔三〕 盐铁论申韩篇云:“塞乱原而天下治。”大戴礼盛德篇云:“刑罚之所从生有源,不务塞其源而务刑杀之,是为民设陷以贼之也。”
今一岁断狱,虽以万计〔一〕,然辞讼之辩〔二〕,斗贼之发,乡部之治,狱官之治者〔三〕,其状一也。本皆起民不诚信,而数相欺绐也〔四〕。舜敕龙以谗说殄行,震惊朕师〔五〕,乃自上古患之矣。故先慎己喉舌〔六〕,以元示民〔七〕。孔子曰:“乱之所生也,则言语以为阶〔八〕。”“小人不耻不仁,不畏不义〔九〕。”脉脉规规〔一〇〕,常怀奸唯〔一一〕,昧冒前利,不顾廉耻〔一二〕,苟且中〔一三〕,后则榆解奴抵〔一四〕,以致祸变者,比屋是也。
〔一〕 汉书董仲舒传云:“一岁之狱,以万千数。”盐铁论申韩篇云:“今断狱岁以万计。”
〔二〕 说文云:“□,罪人相与讼也。辩,治也。从言在□之间。”
〔三〕 汉书晁错传云:“狱官主断。”○铎按:“狱官之治”,“
治”字复上文,疑当作“决”。淮南子时则训:“审决狱”,高注:“决,断也。”是其义。
〔四〕 汉书韩延寿传云:“吏民不忍欺绐”,“绐”与“诒”同。
〔五〕 书尧典。
〔六〕 “喉”旧作“唯”。诗烝民云:“王之喉舌。”○铎按:凡从“侯”从“隹”之字,隶书往往讹溷。淮南子兵略训:“疾如鍭矢”,今本 “鍭”作“锥”;方言:“鸡雏,齐、鲁之间谓之●子 ”,今本作“秋侯子”;墨子非命下篇:“非将勤劳其喉舌”,今本作“
惟舌”,皆以字形相似而误。说见读书杂志卷九。
〔七〕 “元”当为“玄德”之“玄 ”。荀子正论篇云:“上周密则下疑玄矣。”○俞樾云:‘读“元”为“玄”非是。汪又引荀子“上周密则下疑玄矣”,如此又读“玄”为“眩”,与前说歧异,而义益不通矣。汪所据者元刻本,而汉魏丛书本作“以示小民”,今鄂局本从之,文义明白,不必徇元本之讹,曲为之说。’○铎按:王氏读书杂志九墨子三引作“以示下民”,虽不知所据何本,然知其亦不以作“以元示民”者为是。又荀子正论篇“疑玄”,解蔽篇作“疑元 ”,并即“疑眩”,是汪说义涉两歧。
〔八〕 易系辞上传。
〔九〕 系辞下传。
〔一〇〕玉篇云:“眽眽,奸人视也。”亦作“□”汉书东方朔传云:“跂跂脉脉善缘壁” ,颜师古注:“脉脉,视貌。”庄子秋水篇云:“规规然自失”,释文云:“规规,惊视自失貌。”荀子非十二子篇:“莫莫然,瞡瞡然”,杨倞注:‘“瞡”与“ 规”同。规规,见小之貌。’按“莫莫”与“脉脉”声亦相近。
〔一一〕“唯”当为“诈”。礼记经解云:“君子审礼,不可诬以奸诈。”王侍郎云:‘“ 唯”疑“睢”,“奸睢”犹“恣睢”。’○铎按:作“ 诈”是。
〔一二〕襄廿六年左传云:“楚王是故昧于一来”,杜注:‘“昧”犹“贪冒”。’周语云:“戎、狄冒没轻儳,贪而不让。”“昧冒”犹“冒没 ”也。汉书匈奴传云:“单于咸弃其爱子,昧利不顾。 ”说苑正谏篇云:“‘吴王欲伐荆,舍人少孺子曰:“ 园中有树,其上有蝉。蝉高居悲鸣饮露,不知螳螂在其后也。螳螂委身曲附欲取蝉,而不知黄雀在其 傍也。黄雀延颈欲啄螳螂,而不知弹丸在其下也。此三者,皆欲得其前利,而不顾其后之有患也。”’盐铁论结和篇云:“
登得前利,不念后咎。”
〔一三〕“中”下脱一字。
〔一四〕“榆”盖“偷”之误。解,读为“懈”。“奴抵”字未详。
非唯细民为然,自封君〔一〕王侯贵戚豪富,尤多有之。假举骄奢,以作淫侈,高负千万,不肯偿责。小民守门号哭啼呼,曾无怵惕惭怍哀矜之意〔二〕。苟崇聚酒徒无行之人〔三〕,传空引满〔四〕,啁啾骂詈〔五〕,昼夜鄂鄂,慢游是好〔六〕。或殴击责主,入〔
七〕于死亡,群盗攻剽,劫人无异〔八〕。虽会赦赎,不当复得在选辟之科,而州司公府反争取之。且观诸敢妄骄奢而作大责者,必非救饥寒而解困急,振贫穷而行礼义者也,咸以崇骄奢而奉淫湎尔〔九〕。
〔一〕 “君”字旧脱。
〔二〕 崔实政论云:“今官之接民,甚多违理,作使百工,及从民市,辄设计加以诱来之,器成之后,更不与直。老弱冻饿,痛号道路,守阙告哀,终不见省。”孟子云:“皆有怵惕恻隐之心。”书吕刑云:“皇帝哀矜庶戮之不辜。”
〔三〕 史记郦生传云:“吾高阳酒徒也。”淮阴侯传云:“始为布衣时,贫无行。”汉书五行志:‘谷永云:“崇聚票轻无谊之人,以为私客。 ’○铎按:郦生“高阳酒徒”之语,在朱建传内。崇、丛古字通。说文:“丛,聚也。”书酒诰:“矧曰其敢崇饮”,传:“崇,聚也。”忠贵篇:“崇聚群小”,并二字平列。
〔四〕 汉书叙传云:“赵、李诸侍中,皆引满举白。”孟康曰:“
举白,见验饮酒尽不也。”“传空 ”犹“举白”也。○铎按:“传空”犹“举白”,想当然耳。
〔五〕 礼记三年问云:“犹有啁□之顷焉”,释文:“啁□,声。”“啁啾”与“啁□”同。文选长笛赋李善注引苍颉篇:“啾,众声也。”史记魏豹传云:“汉王慢而侮人,骂詈诸侯群臣,如骂奴耳。”
〔六〕 书皋陶谟云:“惟慢游是好。”又云:“罔昼夜□□。”按□、鄂声相近。幽州人谓“□”为“鄂”,见释名释形体。○铎按:洪亮吉云:‘潜夫论云:“昼夜鄂鄂”,则今文“□”又作“鄂 ”也。’
〔七〕 “入”旧作“人”。
〔八〕 史记酷吏传云:“义纵少年时,尝与张次公俱,攻剽为群盗。”货殖传云:“闾巷少年,攻剽椎埋,劫人作奸。”晋书刑法志陈群新律序云:“旧律,盗律有劫略。”
〔九〕 成二年左传云:“淫湎毁常。”诗荡云:“天不湎尔以酒”,释文引韩诗云:“饮酒闭门不出客,曰湎。”
春秋之义,责知诛率〔一〕。孝文皇帝至寡动,欲任德〔二〕,然河阳侯陈信坐负六月免国〔三〕。孝武仁明,周阳侯田彭祖坐当轵侯宅而不与免国〔四〕,黎阳侯邵延坐不出持马,身斩国除〔五〕。二帝岂乐以钱财之故〔六〕而伤大臣哉?乃欲绝诈欺之端〔七〕,必国家之〔八〕法,防祸乱之原〔九〕,以利民也。故一人伏正罪而万家蒙乎福者,圣主行之不疑。永平时〔一〇〕,诸侯负责,辄有削绌之罚。此其后皆不敢负民,而世自节俭,辞讼自消矣〔一一〕。
〔一〕 王侍郎云:‘公羊桓五年: “葬陈桓公”,何休注云:“不月者,责臣子也。知君父有疾,当营卫,不谨而失之也。”襄二十五年:“吴子谒伐楚,门于巢,卒。”何休注云:“君子不怨所不知,故与巢得杀之。”是责知也。昭二十六年:“尹氏、召伯、毛伯以王子朝奔楚”,何休注云:“立王子朝,独举尹氏,出奔并举召伯、毛伯者,明本在尹氏,当先诛渠率,后治其党。”是诛率也。’继培按:后汉书孔融传云:“汉律,与罪人交关三日以上,皆应 知情。”即“责知”之意。盐铁论疾贪篇云;“春秋刺讥,不及庶人,责其率也。”汉书孙宝传云:“春秋之义,诛首恶而已。”皆用公羊谊。○铎按;王绍兰又补公羊一条,见序(载附录)。
〔二〕 ○铎按:邵本“动欲”二字互易,似可从。汉书景帝纪元年诏曰:“孝文皇帝减耆欲”,即此所谓“至寡欲”也。又赞云:“专务以德化民”,即此所谓“动任德”也。
〔三〕 “月”旧作“日”。史记高祖功臣侯者年表云:“坐不偿人责过六月,夺侯。”○ 铎按:“汉书高惠高后文功臣表云:“孝文三年,河阳侯陈信,坐不偿人责过六月,免。”
〔四〕 汉书外戚恩泽侯表作“田祖坐当归轵侯宅,不与,免”,此脱“归”字。史记惠景间侯者年表亦作彭祖。轵侯作章侯,误。表无“章侯” 。轵者,薄昭所封国也。○铎按:汉表脱“彭”字。
〔五〕 “除”旧空,据程本。史记惠景间侯者年表作犁侯,汉书功臣表作黎侯,并无“阳字”,此盖与“周阳”相涉而误。“邵”,史、汉并作 “召”。汉书颜师古注云:“时发马给军,匿而不出也。”按武帝纪:“元狩五年,天下马少,平牡马匹二十万。”食货志云:“车骑马乏,县官钱少,买马难得,迺着令,令封君以下至三百石吏,以差出牡马。”“持马”盖“特马”之误,“特马”即“牡马”。周礼校人:“凡马,特居四之一。”郑司农云:“四之一者,三牝一牡。”○铎按:“持马”两表并误。
〔六〕 庄子徐无鬼篇云:“钱财不积,则贪者忧。”
〔七〕 汉书王尊传云:“绝诈欺之路。”
〔八〕 “之”字旧脱。
〔九〕 汉书金日磾传云:“乱国大纲,开祸乱原。”春秋繁露度制篇云:“凡百乱之源,皆出嫌疑纤微,以渐寖稍长至于大。圣人章其疑者,别其微者,绝其纤者,不得嫌,以蚤防之。圣人之道众,堤防之类也。”
〔一〇〕永平,后汉明帝纪元。
〔一一〕史记平津侯传后载王元后诏云:“俭化俗民,则尊卑之序得,而骨肉之恩亲,争讼之原息。”汉书楚元王传刘向封事云:“崇推让之风,以销分争之讼。”“消”与“销”同。
今诸侯贵戚,或曰〔一〕敕民〔二〕慎行,德义无违,制节谨度〔三〕,未尝负责,身洁规避〔四〕,志厉青云〔五〕。或既欺负百姓,上书封租,愿且偿责〔六〕,此乃残掠官民〔七〕,而还依县官也〔八〕,其诬罔慢易〔九〕,罪莫大焉〔一〇〕。
〔一〕 “曰”字误。○铎按:“曰 ”盖“有”之误。或、有古同声,故连用。
〔二〕 王先生云:‘“民”疑“己 ”之误。’○铎按:疑当作“敕身”。
〔三〕 孝经。
〔四〕 王先生云:‘“规避”当作 “珪璧”。’继培按:后汉书冯衍传衍说鲍永云:“珪璧其行。”
〔五〕 淮南子泛论训文。
〔六〕 后汉书孝明八王传云:“梁节王畅少骄贵,颇不尊法度。梁相举奏畅不道。畅惭惧,上疏辞谢,不敢复有所横费,租入有余,乞裁食睢阳、谷孰、虞、蒙、宁陵五县。”此类是也。
〔七〕 “掠”与“略”同,注见下。
〔八〕 “依”读为“薆”,蔽也。史记绛侯世家索隐云:“县官,谓天子也。所以谓国家为县官者,夏家王畿内县即国都也。王者官天下,故曰官也。”○铎按:说文:“依,倚也。”广雅释诂三: “依,恃也。”“还依县官”者,言反倚恃天子之宠以自保。后汉书孝明八王传梁节王畅传云:‘畅上疏辞谢,乞裁食五县(全文见上注引)。诏报 曰:“朕惟王至亲之属,傅相不良,不能防邪,至令有司纷纷有言。今王深思悔过,朕恻然伤之。王其强食自爱!”畅固让,章数上,卒不许。’盖天子不许封租,则官民为之杜口,而王侯之负债自若也。故曰“其诬罔慢易,罪莫大焉”。汪读“依”为“薆”,未得其恉。
〔九〕 “罔”程本作“国”,误。 “诬罔”亦汉时律令文,汉书武帝纪:“元鼎五年,乐通侯栾大坐诬罔”是也。说文云:“嫚,侮易也。”经典通作“慢”,大戴礼子张问入官篇云:“慢易者,礼之所以失也。”○铎按:说文:“●,轻也。”苍颉篇:“●,慢也。”书传通以“易”为之。诬罔、慢易并二字平列。
〔一〇〕昭五年左传:‘昭子曰:“ 竖牛祸叔孙氏,使乱大从,罪莫大焉。”’
孝经曰:“陈之以德义而民兴行,示之以好恶而民知禁。”今欲变巧伪以崇美化,息辞讼以闲官事者,莫若表显有行〔一〕,痛诛无状〔二〕,导文、武之法,明诡诈之信〔三〕。
〔一〕 白虎通辟雍篇云:“显有能,褒有行。”
〔二〕 晏子春秋谏下云:“痛诛其罪。”
〔三〕 “信”疑“罚”。
今侯王贵戚不得浸广〔一〕,奸宄遂多。岂谓每有争斗辞讼,妇女必致此乎?亦以传见。凡诸祸根不早断绝〔二〕,则或转而滋蔓,〔三〕人〔四〕若斯邪〔五〕。是故原官察之所以务念〔六〕,臣主之所以忧劳者〔七〕,其本皆乡亭之所治者,大半诈欺之所生也〔八〕。故曰:知其原少则奸易塞也,见其守约则政易持也〔九〕。
〔一〕 下有脱文。○铎按:“得” 读为“德”。“浸广”与“遂多”对,即有脱文,亦当在“浸广”上。
〔二〕 韩非子初见秦篇云:“削迹无遗根,无与祸邻,祸乃不存。”汉书匈奴传:‘陈饶曰:“椎破故印,以绝祸根。”’
〔三〕 隐元年左传云:“无使滋蔓。”
〔四〕 疑“必”。○铎按:疑“令 ”。
〔五〕 疑“也”。○铎按:“邪” 犹“耳”。
〔六〕 昭六年左传云:“明察之官。”○铎按:“念”当作“急”。“急”本作“●”,故讹。
〔七〕 越语:‘范蠡曰:“为人臣者,君忧臣劳。”’
〔八〕 汉书刑法志云:“原狱刑所以蕃若此者,礼教不立,刑法不明,民多贫穷,豪杰务私,奸不辄得,狱豻不平之所致也。”服虔曰:“乡亭之狱曰豻。”
〔九〕 “奸宄遂多”至此,当在篇末,盖总结一篇之意。○铎按:“奸宄遂多”,下接“ 或妇人之行”,文义自顺。错简乃自“岂谓”至“易持也”一段。
或妇人之行,贵令鲜洁〔一〕,今以〔二〕适矣,无颜复入甲门〔三〕,县官原之〔四〕,故令使留所既入家。必未昭乱之本原〔五〕,不惟贞洁所生者之言也〔六〕。贞女不二心以数变〔七〕,故有匪石之诗〔八〕;不枉行以遗忧〔九〕,故美归宁之志〔一〇〕。一许不改,盖所以长贞洁而宁父兄也。其不循此而二三其德者〔一一〕,此本无廉耻之家,不贞专之所也〔一二〕。若然之人,又何丑□?〔一三〕轻薄父兄,淫僻妇女〔一四〕,不惟义理,苟疏一德,借本治生〔一五〕,逃亡抵中〔一六〕,乎〔一七〕以致于刳腹芟颈灭宗之祸者〔一八〕,何所无之?
〔一〕 诗采苹郑笺云:“妇人之行,尚柔顺,自洁清。”“鲜洁”犹言“洁清”。荀子宥坐篇:‘“孔子曰:“夫水,以出以入,以就鲜洁。” ’
〔二〕 “以”、“已”同。
〔三〕 “适”下当有“乙”字。古人称人以甲乙。韩非子用人篇云:“罪生甲,祸归乙。 ”此其例也。周礼司剌疏云:“甲乙者,兴喻之义。” ○铎按:日知录二十三有“假名甲乙”条,说颇备。
〔四〕 周礼司厉疏云:“汉时名官为县官,非谓州县也。”
〔五〕 “乱”上当有“治”字,说见述赦篇。○铎按:“必”当依述赦篇作“此”。
〔六〕 诗南有乔木郑笺云:“贤女虽出游流水之上,人无欲求犯礼者,亦由贞洁使之然。 ”蝃蝀笺云:“淫奔之女,大无贞洁之信。”
〔七〕 史记田单传论:‘王蠋曰: “贞女不更二夫。”’成三年左传云:“无有二心。”
〔八〕 柏舟。○铎按:邶风柏舟。
〔九〕 诗斯干云:“无父母诒罹” ,毛传:“罹,忧也。”郑笺云:“无遗父母之忧。” 史记韩安国传:‘帝谢太后曰:“兄弟不能相教,乃为太后遗忧。”’
〔一〇〕诗葛覃云:“归宁父母”,毛传:“宁,安也。父母在,则有时归宁。”草虫笺云:“君子待己以礼,庶自此可以宁父母。”
〔一一〕诗氓。
〔一二〕诗关雎:“窈窕淑女”,毛传:“幽闲贞专之善女。”文选颜延年秋胡诗李善注引薛君韩诗章句曰:“窈窕,贞专貌。”列女传宋鲍女宗云:“妇人以专一为贞。”梁寡高行传颂云:“贞专精纯。”史记秦始皇纪会稽刻石云:“有子而嫁,倍死不贞。”
〔一三〕方言云:“●,恨也。”“ □”与“●”同。
〔一四〕礼记经解云:“婚姻之礼废,则夫妇之道苦,而淫辟之罪多。”列女传周主忠妾传颂云:“主妻淫僻。”
〔一五〕史记货殖传云:“善治生者,能择人而任时。”
〔一六〕史记孟尝君传:‘冯欢云: “不足者虽守而责之十年,息愈多,急即以逃亡自捐之。若急,终无以偿。上则为君好利,不爱士民;下则有离上抵负之名。”’周礼朝士:“凡属责者,以其地傅而听其辞。”郑注:“属责,转责使人归之,而本主死亡,归受之数相抵冒者也。”“抵中”之“抵”,义与 “抵负”、“抵冒”同。
〔一七〕“乎”当作“卒”,属下读。乎、卒字形相近,仪礼士冠礼:“啐醴”,郑注:‘ “啐”古文为“呼”。’此其比也。
〔一八〕吕氏春秋顺说篇云:“刈人之颈,刳人之腹”。“芟”当作“艾”,“艾”与“刈 ”通。○铎按:“芟”当作“殳”。释名:“
殳,殊也。”昭廿三年左传释文引说文:“殊,一曰:断也。”“殳颈”犹“断颈”耳。
先王因人情喜怒之所不能已者,则为之立礼制而崇德让〔一〕;人所可已者,则为之设法禁而明赏罚〔二〕。今市卖勿相欺,婚姻无相诈,非人情之不可能者也。是故不若立义顺法,遏绝其原〔三〕。初虽惭□于一人,然其终也,长利于万世〔四〕。小惩而大戒〔五〕,此所以全小而济顽凶也〔六〕。
〔一〕 旧脱“不”字。盐铁论散不足篇云:“宫室舆马,衣服器械,丧祭饮食,声色玩好,人情之所不能已也。故圣人为之制度以防之。”礼记坊记云:“礼者,因人之情而为之节文,以为民坊者也。”
〔二〕 韩非子五蠹篇云:“明其法禁,必其赏罚。”
〔三〕 书吕刑云:“遏绝苗民。” 管子正法篇云:“遏之以绝其志意,毋使民幸。”
〔四〕 周语云:“王天下者,必先诸民,然后庇焉,则能长利。”韩非子难一:‘文公曰:“雍季言,万世之利也。”’
〔五〕 易系辞下传。“戒”王本作 “诫”。
〔六〕 “小”下当脱“人”字。易曰:“此小人之福也。”
夫立法之大要〔一〕,必令善人劝其德而乐其政,邪人痛其祸而悔其行〔二〕。诸一女许数家,虽生十子,更百赦〔三〕,勿令得蒙一还私家,则此奸绝矣。不则髡其夫妻,徙千里外剧县〔四〕,乃可以毒其〔五〕心而绝其后〔六〕,奸乱绝则太平兴矣〔七〕。
〔一〕 汉书陈万年传颜师古注:“ 大要,大归也。”
〔二〕 昭卅一年左传云:“上之人能使昭明,善人劝焉,淫人惧焉。”
〔三〕 ○铎按:汉书朱博传:“皆知喜、武前已蒙恩诏决事,更三赦。”师古注:“又经三赦也。”更、经一声之转。
〔四〕 汉时有剧县、平县之目,见后汉书安帝纪永初元年。
〔五〕 “其”旧作“者”,据何本改。
〔六〕 说苑政理篇云:“刑者,惩恶而禁后者也。”
〔七〕 史记秦始皇纪云:“欲以兴太平。”汉书路温舒传云:“太平之风,可兴于世。”
又贞洁寡妇,或男女备具,财货富饶〔一〕,欲守一醮之礼〔二〕,成同穴之义〔三〕,执节坚固〔四〕,齐怀必死〔五〕,终无更许之虑〔六〕。遭值不仁世叔〔七〕,无义兄弟,或利其娉币〔八〕,或贪其财贿〔九〕,或私其儿子,则彊中欺嫁〔一〇〕,处〔一一〕迫胁遣送,人〔一二〕有自缢房中,饮药车上〔一三〕,绝命丧躯,孤捐童孩。此犹迫胁人命自杀也〔一四〕。
〔一〕 汉书地理志云:“民以富饶。”
〔二〕 礼记郊特牲云:“壹与之齐,终身不改,故夫死不嫁。”郑注:‘齐,谓共牢而食,同尊卑也。“齐”或为“醮”。’列女传蔡人之妻曰:“适人之道,一与之醮,终身不改”。宋鲍女宗云: “妇人一醮不改。”陈寡孝妇传颂同。
〔三〕 诗大车云:“死则同穴。”
〔四〕 列女传齐孝孟姬颂云:“孟姬好礼,执节甚公。”汉书贾捐之传云:“守道坚固,执义不回。”
〔五〕 列女传节义传序云:“惟若节义,必死无二。”召南申女传云:“守节持义,必死不往。”
〔六〕 列女传息君夫人云:“人生要一死而已,终不以身更贰醮。”
〔七〕 尔雅释亲云:“父之晜弟,先生为世父,后生为叔父。”
〔八〕 汉书陈平传云:“平贫,迺假贷币以聘。”“聘”与“娉”同。
〔九〕 淮南子览冥训高诱注云:“ 齐之寡妇无子,不嫁,事姑谨敬。姑无男有女。女利母财,令母嫁妇。妇益不肯。”正此类也。诗氓云:“以尔车来,以我贿迁。”毛传:“贿,财;迁,徙也。” 郑笺:“径以女车来迎我,我以所有财迁徙就女也。” 贪其财贿,夺之使不得迁矣。
〔一〇〕桓九年纪季姜归于京师,谷梁传云:“为之中者归之也。”范宁注:“中,谓关与婚事。”
〔一一〕○铎按:“处”疑当作“遽 ”。
〔一二〕○铎按:“人”即“妇人” ,故下文或言“人”,或言“妇人”。
〔一三〕庄卅二年公羊传云:“季子和药而饮之。”
〔一四〕“命”当为“令”。汉书景十三王传云:“河间王元迫胁凡七人,令自杀。”又云:“赵王元迫胁自杀者,凡十六人。”
或后夫多设人客,威力胁载,守将抱执〔一〕,连日乃缓,与彊掠人为妻无异〔二〕。妇人软弱〔三〕,猥为众彊所扶与执迫〔四〕,幽阨连日,后虽欲复修本志,婴绢〔五〕吞药〔六〕。
〔一〕 说文云:“●,扶也。”“ 将”即“●”字。汉书外戚传孝景王皇后传云:“女逃匿,扶将出拜。”后汉书列女阴瑜妻传云:“
扶抱载之。”
〔二〕 史记陈丞相世家云:“曾孙何坐略人妻。”“掠”与“略”同。方言云:“略,强取也。”
〔三〕 广韵云:‘□,柔也。“软 ”俗。’史记货殖传云:“妻子软弱。”按□、软盖“ ●”之别体。说文云:“●,弱也。”汉书王尊传又作 “耎弱”。
〔四〕 ○铎按:“与”疑“舁”,说文:“舁,共举也。”
〔五〕 汉书司马迁传云:“婴金铁受辱”,颜师古注:“婴,绕也。”史记秦始皇纪后班固论云:“素车婴组。”“婴绢”犹“婴组”,即上云 “自缢”也。
〔六〕 下有脱文。何本增“晚矣” 二字,大误。
〔一〕 ○铎按:衰制,谓衰世之制。上古任德,中古用刑,其所以如此者,世衰则不可纯任德教也。俗儒不知通变,故节信辞而辟之。
〔二〕 王先生云:‘“慢”疑“宪 ”,形近之误”。’
〔三〕 白虎通五刑篇云:‘圣人治天下,必有刑罚何?所以佐德助治顺天之度也。故悬爵赏者,示有所劝也;设刑罚者,明有所惧也。传曰:“ 三皇无文,五帝画象,三王明刑。”’襄廿九年公羊传何休注引孔子曰:“三皇设言民不违,五帝画象世顺机,三王肉刑揆渐加,应世黠巧奸伪多。”疏云:“孝经说文。”○铎按:此说本孝经钩命决,引见周礼保氏疏。
〔四〕 管子明法篇云:“所谓治国者,主道明也;所谓乱国者,臣术胜也。”
是故民之所以不乱者,上有吏〔一〕;吏之所以无奸者,官有法〔二〕;法之所以顺行者,国有君也;君之所以位尊者,身有义也。〔三〕义者君之政也,法者君之命也〔四〕。人君思正以出令,而贵贱贤愚莫得违也,则君位于上,而民氓治于下矣〔五〕。人君出令而贵臣骄吏弗顺也,则君几于弑,而民几于乱矣〔六〕。
〔一〕 ○铎按:管子明法篇云:“ 奉主法,治境内,使强不凌弱,众不暴寡,万民欢,尽其力而奉养其主,此吏之所以为功也。”贾子大政下篇云:“王者有易政而无易国,有易吏而无易民。故民之治乱在于吏,国之安危在于政。”
〔二〕 商子靳令篇云:“法平则吏无奸。”
〔三〕 “义”下旧衍“身有”二字,无“也”字。商子君臣篇云:“古者未有君臣上下之时,民乱而不治。是以圣人列贵贱,制爵位,立名号,以别君臣上下之义。地广民众万物多,故分五官而守之;民众而奸邪生,故立法制为度量以禁之。是故有君臣之义,五官之分,法制之禁,不可不慎也。”
〔四〕 按下文云:“法也者,先王之政也;令也者,己之命也。”此有脱误。
〔五〕 管子法法篇云:“政者,正也。正也者,所以正定万物之命也。是故圣人精德立中以生正,明正以治国。故正者,所以止过而逮不及也。 ”任法篇云:“生法者君也,守法者臣也,法于法者民也。君臣上下贵贱皆从法,此谓大治。”
〔六〕 商子君臣篇云:“处君位而令不行则危,五官分而无常则乱,法制设而私善行则民不畏刑。君尊则令行,官修则有常事,法制明则民畏刑。法制不明,而求民之行令也,不可得也。民不从令,而求君之尊也,虽尧、舜之智,不能以治。”
夫法令者,君之所以用其国也。君出令而不从,是与无君等〔一〕。主令不从则臣令行,国危矣〔二〕。
〔一〕 艺文类聚五十四引申子云: “君之所以尊者令,令之不行,是无君也,故明君慎令。”
〔二〕 尹文子大道篇云:“公法废,私政行,乱国也。”御览六百卅八引崔实政论云:“ 君以审令为明,臣以奉令为忠。故背制而行赏,谓之作福;背令而行罚,谓之作威。作威则人畏之,作福则人归之。夫威福,人主之神器也。譬之操莫邪,执其柄,则人莫敢抗;失其柄,则还见害也。”
夫法令者,人君之衔辔箠策也〔一〕,而民者,君之舆马也。若使人臣废君法禁而施己政令,则是夺君之辔策,而己独御之也。愚君闇主〔二〕讬坐于左,而奸臣逆道〔三〕执辔于右,此齐驺马繻所以沈胡公于具水〔四〕,宋羊叔牂所以弊华元于郑师〔五〕,而莫之能御也〔六〕。是故陈恒执简公于徐州〔七〕,李兑害主父于沙丘〔八〕,皆以其毒素夺君之辔策也〔九〕。文言故曰:“臣弑其君,子弑其父,非一朝一夕之故也,其所由来者渐矣,由变之不蚤变也〔一〇〕。”是故妄违法之吏,妄造令之臣,不可不诛也。
〔一〕 淮南子主术训云:“法律度量者,人主之所以执下,释之而不用,是犹无辔衔而驰也。”
〔二〕 荀子臣道篇云:“闇主惑君。”
〔三〕 史记李斯传云:“兼行田常、子罕之逆道。”
〔四〕 “繻”旧作“传”。楚语云:“昔齐驺马繻以胡公入于贝水。”古书“需”字多作 “●”,与“专”相似。“贝水”水经注巨洋水篇引国语作“具水”,云:“袁宏谓之巨昧,王韶之以为巨蔑,亦或曰朐弥,皆一水也,而广其目焉。”元和夏孝廉文焘云:“具、巨、朐声相近。”则作“具”是也。○ 铎按:具、贝形近多相乱,“具水”之讹为“贝水”,犹集韵“蜀人谓平川为□”,今俗作“埧”是也。
〔五〕 宣二年左传。按僖十年传: “敝于韩”,杜注:“敝,败也。”“弊”与“敝”同。○铎按:此以叔牂为羊斟字,与杜注合。
〔六〕 楚语云:“遭世之乱,而莫之能御也。”韦昭注:“御,止。”“御”与“御”同。○铎按:“抵御”字正当作“御”。
〔七〕 哀十四年左传作“舒州”。 ○铎按:徐、舒古同声而通用。陈恒即田常,注见明闇篇。
〔八〕 楚策:‘孙子曰:“李兑用赵,饿主父于沙丘。”’事详史记赵世家。
〔九〕 “毒”字衍,即“素”之驳文。○铎按:毒、蓄古音同部,例得借用,老子:“亭之毒之”,以“毒”为“蓄”,即其证。“毒”字义自可通,盖非衍。
〔一〇〕王易“故”下无“也”字, “蚤变”作“早辨”,古字并通用。“由变”之“变” 旧作“辩”,盖后人以王本改之。○铎按:荀本亦作“ 由变”,宋翔凤周易考异云:‘作“变”者,乃荀氏读正之字,故不与诸家古文同。’李富孙易经异文释亦谓 “辩、变义通,荀随义异字。”
议者必将以为刑杀当不用,而德化可独任〔一〕。此非变通者之论也,非叔世者之言也〔二〕。夫上圣不过尧、舜,而放四子〔三〕,盛德不过文、武,而赫斯怒〔四〕。诗云:“君子如怒,乱庶遄沮;君子如祉,乱庶遄已〔五〕。”是故君子之有喜怒也,盖〔六〕以止乱也〔七〕。故有以诛止杀,以刑御残〔八〕。
〔一〕 汉书董仲舒传云:“天道之大者在阴阳,阳为德,阴为刑,刑主杀而德主生。是故阳常居大夏,而以生育养长为事,阴常居大冬,而积于空虚不用之处,以此见天之任德不任刑也。王者承天意以从事,故任德教而不任刑。刑者不可任以治世,犹阴之不可任以成岁也。”
〔二〕 “变通”注见述赦篇。王先生云:‘“叔”当作“救”,昭六年左传子产曰:“吾以救世也。”’继培按:汉书元帝纪云:‘见宣帝所用多文法吏,以刑名绳下,尝侍燕,从容言:“陛下持刑太深,宜用儒生。”宣帝作色曰:“汉家自有制度,本以霸、王道杂之,奈何纯任德教,用周政乎?且俗儒不达时宜,好是古非今,使人眩于名实,不知所守,何足委任!”’此文意与彼同。
〔三〕 书尧典。
〔四〕 诗皇矣。○铎按:大雅皇矣 “王赫斯怒”,“王”指文王。此言文、武,兼用孟子文义,梁惠王下篇:“文王一怒而安天下之民,而武王亦一怒而安天下之民”是也。
〔五〕 巧言。
〔六〕 “盖”旧作“善”。
〔七〕 ○铎按:宣十七年左传范武子召文子曰:‘吾闻之,喜怒以类者鲜,易者实多。诗曰:“君子如怒,乱庶遄沮;君子如祉,乱庶遄已。” 君子之喜怒,以已乱也。’此文本之。
〔八〕 商子画策篇云:“以杀去杀,虽杀可也;以刑去刑,虽重刑可也。”
且夫治世者若登丘矣,必先蹑其卑者,然后乃得履其高〔一〕。是故先致治国,然后三王之政乃可施也;道齐三王,然后五帝之化乃可行也;道齐五帝,然后三皇之道乃可从也。
〔一〕 礼记中庸云:“譬如登高必自卑。”
且夫法也者,先王之政也;令也者,己之命也〔一〕。先王之政所以与〔二〕众共也,己之命所以独制人也〔三〕,君诚能授法而时贷之,布令而必行之,则群臣百吏莫敢不悉心从己令矣〔四〕。己令无违,则法禁必行矣。故政令必行,宪禁必从,而国不治者,未尝有也。此一弛一张,以今行古,以轻重尊卑之术也〔五〕。
〔一〕 吕氏春秋圜道篇云:“令者,人主之所以为命也。”
〔二〕 “与”字旧脱。
〔三〕 吕氏春秋处方篇云:“法也者,众之所同也。”商子修权篇云:“法者,君臣之所共操也。权者,君之所独制也。”
〔四〕 汉书成帝纪建始四年诏曰: “公卿大夫,其勉悉心。”颜师古注:“悉,尽也。”
〔五〕 管子重令篇云:“凡君国之重器,莫重于令。令重则君尊,君尊则国安;令轻则君卑,君卑则国危。故安国在乎尊君,尊君在乎行令,行令在乎严罚。罚严令行,则百吏皆恐;罚不严,令不行,则百吏皆喜。故明君察于治民之本,本莫要于令。故曰:亏令者死,益令者死,不行令者死,留令者死,不从令者死。五者死而无赦,惟令是视,故曰令重而下恐。”礼记杂记:‘孔子曰:“一弛一张,文、武之道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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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铎按:西羌之乱,与后汉相终始,而其横涌旁决,莫剧于安、顺之时。所以然者,士无死敌之勇,将无合变之奇,故虽乌合兽聚,猝发而不能制。节信有激而言,非徒议兵已也。此以下三篇皆论边事,当参合观之。
〔二〕 素问阴阳应象大论云:“圣人为无为之事,乐恬憺之能。”按说文恬、憺并训“安 ”,“澹”则“憺”之假借,亦作“淡”,庄子胠箧篇云:“恬淡无为。”
〔三〕 ○铎按:“德”疑当作“后 ”,涉上“德”字而误。班禄篇云:“太古之时,烝黎初载,未有上下,而自顺序,天未事焉,君未设焉。后稍矫虔,或相陵虐,侵渔不止。”此节文势正与彼同。
〔四〕 易观象词。○铎按:已见浮侈、述赦篇。
〔五〕 “作”旧作“坐”。古“● ”字与“坐”相近。○铎按:此俗音讹。
〔六〕 商子更法篇云:“伏羲、神农教而不诛,黄帝、尧、舜诛而不怒。及至文、武,各当时而立法,因事而制礼。礼法以时而定,制令各顺其宜,兵甲器备,各便其用。”
〔七〕 抑。今诗“舆”作“车”, “戈”作“戎”,“作则”作“
戎作”,“逖”作“□”。按说文云:“□,古文逖。”○铎按:此所引乃鲁诗,故文义并与毛诗不同,说见陈乔枞鲁诗遗说考十七。
〔八〕 襄廿七年左传。
〔九〕 “迄”治要作“迨”。
〔一〇〕史记自序序律书云:“非兵不彊,非德不昌。”
今兵巧之械〔一〕,盈乎府库〔二〕,孙、吴之言,聒乎将耳,〔三〕然诸将用之,进战则兵败,退守则城亡〔四〕。是何也哉?曰:彼此之情,不闻乎主上,胜负之数,不明乎将心〔五〕,士卒进无利而自退无畏〔六〕,此所以然也。
〔一〕 史记律书云:“其于兵械尤所重”,正义云:“内成曰器,外成曰械。械谓弓、矢、殳、矛、戈、戟。”汉书艺文志论兵书云:“技巧者,习手足,便器械,积机关,以立攻守之胜者也。”
〔二〕 礼记乐记云:“车甲衅而藏之府库。”曲礼云:“在府言府,在库言库。”郑注: “库,谓车马兵甲之处也。”月令云:“审五库之量。 ”御览一百九十一引蔡邕月令章句云:“五库者,一曰车库,二曰兵库。”淮南子时则训云:“七月官库。” 高诱注:“库,兵府也。”说文云:“库,兵车藏也。 ”
〔三〕 韩非子五蠹篇云:“境内皆言兵,藏孙、吴之书者家有之。”汉书艺文志兵家:“ 吴孙子兵法八十二篇,吴起四十八篇。”说文云:“聒,讙语也。”一切经音义廿引苍颉篇云:“扰乱耳孔也。”
〔四〕 韩非子五蠹篇云:“出兵则军败,退守则城拔。”
〔五〕 孙子谋攻篇云:“知彼知己,百战不殆。”始计篇云:“主孰有道?将孰有能?天地孰得?法令孰行?兵众孰 强?士卒孰练?赏罚孰明?吾以此知胜负矣。”商子战法篇云:“兵起而程敌,政不若者勿与战,食不若者勿与久,敌众勿为客,敌尽不如,击之勿疑。故曰:兵大律在谨,论敌察众,则胜负可先知也。”六韬兵征篇:‘太公曰:“胜负之征,精神先见,明将察之。”’
〔六〕 治要无“自”字。按晋语梁由靡论庆郑云:“不闻命而擅进退,犯政也。”又云: “战而自退,后不可用。”此“自退”之证。或云:“ 自”即“而”之驳文,赞学篇亦以“而”为“自”。○ 铎按:退而无畏,则为擅退甚明,“自”字赘,故魏征删之。
夫服重上阪〔一〕,出驰千里〔二〕,马之祸也。然节马〔三〕乐之者,以王良足为尽力也〔四〕。先登陷阵,赴死严敌,民之祸也。然节士乐之者,以明君可为效死也〔五〕。凡人所以肯赴死亡而不辞者〔六〕,非为趋利,则因以避害也〔七〕。无贤鄙愚智皆然,顾其所利害有异尔。不利显名,则利厚赏也〔八〕;不避耻辱〔九〕,则避祸乱也。非此〔一〇〕四者,虽圣王不能以要其臣,慈父不能以必其子〔一一〕。明主深知之,故崇利显害以与下市〔一二〕,使亲疏贵贱贤鄙愚智,皆必顺我令乃得其欲〔一三〕,是以一旦军鼓雷震,旌旗并发〔一四〕,士皆奋激,竞于死敌者,岂其情厌久生,而乐害死哉〔一五〕?乃义士且以徼其名〔一六〕,贪夫且以求其赏尔。〔一七〕
〔一〕 “阪”治要作“□”,误。楚策:‘汗明曰:“夫骥之齿至矣,服盐车而上太行,中阪迁延,负辕不能上。”’汉书晁错传云:“上下山阪,出入溪涧,中国之马弗与也。”
〔二〕 庄子秋水篇云:“骐骥骅骝,一日而驰千里。”“出驰”治要作“步骤”。按荀子哀公篇云:“步骤驰骋。”
〔三〕 “节马”治要作“骐骥”。王先生云:‘“节马”当是“良马”,涉下“节士”而误。’ 〔四〕 “以王良”治要作“以御者良”。按“王良”疑当作“良工”。吕氏春秋知士篇云:“今有千里之马于此,非得良工,犹若弗取。良工之与马也相得,则然后成。譬之若枹之与鼓。夫士亦有千里,高节死义,此士之千里也。能使士行千里者,其惟贤者也。”○铎按:王良识马,故马乐为尽力,犹明君爱士,故士乐为效死。此义出楚策。论衡状留篇本之云:“骥曾以引盐车矣,垂头汗落,行不能进。伯乐顾之,王良御之,空身轻驰,故有千里之名。” 此言王良,犹楚策言伯乐,而论衡二人并举也。治要“
御者良”,衍“者”字,淮南子览冥训高注:“王良,晋大夫邮无恤子良也,所谓御良也。”是王良亦称御良之证。新语术事亦云:“马为御者良。”
〔五〕 史记货殖传云:“壮士在军,攻城先登,陷阵却敌,斩将搴旗,前蒙矢石,不避汤火之难者,为重赏使也。”韩诗外传十:‘卞庄子曰: “节士不以辱生。”’楚策:‘张仪曰:“法令既明,士卒安难乐死。”’
〔六〕 “者”字旧脱,据治要补。
〔七〕 管子明法解云:“人臣之行理奉命者,非以爱主也,且以就利而避害也。”
〔八〕 “赏”当作“实”。史记鲁仲连传云:“此两计者,显名厚实也。”下文亦云“荣名厚实”。
〔九〕 “耻”旧作“圣”,据程本改。
〔一〇〕“此”字旧脱,据治要补。
〔一一〕管子形势解云:“民之所以守战至死而不衰者,上之所以加施于民者厚也。故上施厚,则民之报上亦厚;上施薄,则民之报上亦薄。故薄施而厚责,君不能得之于臣,父不能得之于子。”
〔一二〕韩非子难一云:“臣尽死力以与君市,君垂爵禄以与臣市。君臣之际,非父子之亲也,计数之所出也。”说苑复恩篇云:“君臣相与,以市道接。君悬禄以待之,臣竭力以报之。逮臣有不测之功,则主加之以重赏。如主有超异之恩,则臣必死以复之。”
〔一三〕商子赏刑篇云:“所谓壹赏者,利禄官爵,抟出于兵,无有异施也。夫故知愚贵贱勇怯贤不肖,皆知尽其胸臆之知,竭其股肱之力,出死而为上用也。
〔一四〕说苑指武篇:‘子路曰:“ 钟鼓之音,上闻于天,旌旗翩翻,下蟠于地,由且举兵而击之。”’吕氏春秋期贤篇云:“野人之用兵也,鼓声则似雷。”
〔一五〕史记司马相如传喻巴蜀檄云:“人怀怒心,如报私雠,彼岂乐死恶生,非编列之民,而与巴蜀异主哉?”“害”治要作“空”。按作“空 ”是也。史记仲尼弟子列传:‘子羔谓子路曰:“出公去矣,而门已闭,子可还矣,毋空受其祸。”’汉书高帝纪:“项伯夜驰见张良,具告其实,欲与俱去,毋特俱死。”苏林曰:“特,但也。”颜师古曰:“但,空也。空死而无成名。”
〔一六〕“徼”旧作“激”,据治要改。“徼”与下“求”字同义。说苑谈丛篇云:“人激于名,不毁为声。”“激”言“于”,不言“
其”。汉书扬雄传云:“不修廉隅,以徼名当世。”颜师古注:‘徼,要也。字或作“激 ”,激,发也。’按“激”亦字误,颜说非也。
〔一七〕淮南子兵略训云:“夫人之所乐者,生也,而所憎者,死也。然而高城深池,矢石若雨,平原广泽,白刃交接,而卒争先合者,彼非轻死而乐伤也,谓其赏信而罚明也。”
今吏从军败没死公事者,以十万数,上不闻吊唁嗟叹之荣名,下又无禄赏之厚实〔一〕,节士无所劝慕,庸夫无所贪利〔二〕。此其所以人怀沮解〔三〕,不肯复死者〔四〕也。
〔一〕 商子壹言篇云:“民之从事死制也,以上之设荣名,置赏罚之明也。”管子权修篇云:“将用民力者,则禄赏不可不重也。”
〔二〕 韩非子六反篇云:“厚赏者,非独赏功也,又劝一国。受赏者甘利,未赏者慕业,是报一人之功,而劝境内之众也。欲治者何疑于厚赏? ”
〔三〕 “解”旧作“懈”,据治要改。盐铁论击之篇云:“西域迫近胡寇,沮心内解,必为巨患。”汉书赵充国传云:“欲沮解之”,颜师古注:“沮,坏也。欲坏其计,令解散之。”○铎按:“沮解”即“沮懈”,倒之则为“懈沮”,后汉书庞参传永初元年上书曰:“
蓄精锐,乘懈沮。”是其例。治要作“阻解”,二字皆借。
〔四〕 “者”字据治要补。○铎按:“复”疑“赴”,上文“赴死严敌”,又“肯赴死亡 ”,皆其比也。
军起以来,暴师五年〔一〕,典兵之吏,将以〔二〕千数,大小之战,岁十百合〔三〕,而希有功。历察其败,无他故焉,皆将不明于〔四〕变势,而士不劝于死敌也〔五〕。其士之不能死也〔六〕,乃其将不能效也,言赏则不与,言罚则不行〔七〕,士进有独死之祸,退蒙众生之福。此其〔八〕所以临阵亡战〔九〕,而竞思奔北者也〔一〇〕。
〔一〕 史记蒙恬传云:“暴师于外十余年。”
〔二〕 “以”旧作“下”,据治要改。
〔三〕 汉书高帝纪云:“旦日合战。”萧何传云:“多者百余战,少者数十合。”
〔四〕 “于”字据治要补。
〔五〕 孙子地形篇云:“将不能料敌,以少合众,以弱击强,兵无选锋,曰北。”六韬奇兵篇云:“将不明,则三军大倾。”管子法法篇云:“ 民不劝勉,不行制,不死节,则战不胜而守不固。”兵法篇云:“赏罚明,则勇士劝也。”
〔六〕 ○铎按:“也”犹“者”,训见经传释词卷四。或曰:“其”犹“岂”,“也”同 “邪”。
〔七〕 “效”当作“故”。韩非子初见秦篇云:“白刃在前,斧锧在后,而却走不能死也,非其士民不能死也,上不能故也,言赏则不与,言罚则不行,赏罚不信,故士民不死也。”又难二云:‘赵简子围卫之郛郭,鼓之而士不起。简子投枹曰:“乌乎!吾之士数弊也。”行人烛过免胄而对曰:“臣闻之,亦有君之不能耳,士无弊者。”’
〔八〕 “其”字据治要补。
〔九〕 ○铎按:“亡”与“忘”同,治要正作“忘”。
〔一〇〕邓析子无厚篇云:“御军阵而奔北。”
孙子曰:“将者,智也,仁也,敬也,信也,勇也,严也〔一〕。”是故智以折敌〔二〕,仁以附众〔三〕,敬以招贤,信以必赏,勇以益气,严以一令。故折敌则能合变,众附爱则思力战,贤智集则英谋得〔四〕,赏罚必则士尽力,勇气益则兵势自倍,威令一则惟将所使。必有此六者,乃可折冲擒敌〔五〕,辅主安民。
〔一〕 孙子始计篇云:“将者,智,信,仁,勇,严也。”魏武帝注:“将宜五德备。” 此益以“敬”,盖所见本异。
〔二〕 “折”疑“料”之误。史记白起传论云:“料敌合变”。○铎按:作“料”是也。孙子何延锡注:“非智不可以料敌应机。”盖本此。
〔三〕 史记司马穣苴传云:“文能附众,武能威敌。”
〔四〕 “英”程本作“阴”。按“ 英”疑“策”之误。诗兔罝郑笺云:“此兔罝之人,于行攻伐,可用为策谋之臣,使之虑无,亦言贤也。”○ 铎按:“阴谋”见史记陈丞相世家,“英”字盖俗音讹。
〔五〕 大戴礼王言篇云:“明王之守也,必折冲乎千里之外。”
前羌始反时〔一〕,将帅以定令之群〔二〕,藉富厚之蓄〔三〕,据列城而气〔四〕利势,权十万之众〔五〕,将勇杰之士,以诛草创新叛散乱之弱虏〔六〕,击自至之小寇,不能擒灭,辄为所败,令遂云烝〔七〕起,合从连横〔八〕,扫涤并、凉〔九〕,内犯司隶,东寇赵、魏〔一〇〕,西钞蜀、汉〔一一〕,五州残破,六郡削迹。〔一二〕此非天之灾,长吏过尔〔一三〕。
〔一〕 先零羌滇零以永初元年为寇,明年自称天子。六年,滇零死,子零昌复袭伪号,至元初四年,为任尚客刺死,陇右始平。详后汉书安帝纪及西羌传。
〔二〕 管子霸形篇云:“朝定令于百吏。”王先生云:‘“群”字是“郡”字之误。’○ 俞樾云:‘“定令”当作“守令”。下文引“
孙子曰:将者,民之司命,而国家安危之主也。是故诸有寇之郡,太守令长不可以不晓兵。”又曰:“是故选诸有兵之长吏,宜踔跞豪厚,越取幽奇,材明权变,任将帅者。”然则此篇所谓劝将,即指郡县之守令而言,非命将出师之谓也。汪以管子说之,未得其旨。’○铎按:俞说“定令”当作“守令”是也。而不驳王说,则亦以“群”当为“郡”,而训“之 ”为“往”。然羌反以前,诸郡已有守令,及永初元年,先零羌叛,遣车骑将军邓骘、征西校尉任尚等讨之,明非此时始以将帅兼为守令而往郡也。“守令之群”,犹班固封燕然山铭“
侯王君长之群”,谓其人之众也。 “以守令之群”者,“以”犹“率领”。僖四年左传: “齐侯以诸侯之师侵蔡”,史记齐世家作“齐桓公率诸侯伐蔡”,是介词“以”字表率领之证。“以守令之群 ”,与“藉富厚之蓄”,两文相对。如王说,则句法不一律矣。
〔三〕 史记游侠传序云:“藉于有土卿相之富厚。”
〔四〕 当作“处”。
〔五〕 下篇云:“诸郡皆据列城而拥大众”,或疑“权”为“拥”之误。按史记吕后纪: ‘灌婴曰:“诸吕权兵关中。”’易 林益之临:“带季、儿良,明知权兵。”权兵,言执兵柄。史记袁盎传:“绛侯为太尉,主兵柄”,是其义矣。本书潜叹篇:“权噬贤之狗”,义与此同。
〔六〕 汉书终军传云:“万事草创。”后汉书隗嚣传章怀注:“草创,谓始造也。”○铎按:此“草创”与“散乱”连言,则非论语“
裨谌草创”之义。此语本书凡三见:实边篇云:“草创新起”,边议篇云:“草创散乱” (旧误作“草食”,说详彼)。以声求之,盖犹“草蔡 ”也。说文:“丰,艸蔡也。象艸生之散乱也。”字亦作“草窃”。书微子:“好草窃奸宄”,俞氏群经平议读“窃”为“蔡”是也。草创、草蔡、草窃并双声相转,皆无组织、无纪律之谓。汪以“
始造”说之,非其义矣。
〔七〕 “烝”下脱一字。
〔八〕 汉书刑法志云:“合从连衡,转相攻伐。”颜师古注:“衡,横也。战国时,齐、楚、韩、魏、燕、赵为从,秦国为横。”
〔九〕 “凉”旧作“源”,据下篇改。后汉书隗嚣传讨王莽檄云:“缘边之郡,江海之濒,涤地无类。”章怀注:“涤,荡也。荡地无遗类也。 ”
〔一〇〕续汉书郡国志,赵国魏郡属冀州。
〔一一〕郡国志,蜀郡汉中属益州。后汉书循吏王涣传章怀注:“钞,掠也。”一切经音义二引通俗文云:“遮取谓之抄掠。”“抄”与“钞”同。
〔一二〕汉书赵充国传云:“六郡良家子”,服虔曰:“金城、陇西、天水、安定、北地、上郡是也。”按天水,后汉明帝永平十七年更名汉阳。郡国志,金城、陇西、汉阳、安定、北地属凉州,上郡属并州。
〔一三〕“非”旧作“亦”,据下文改。孙子地形篇云:“兵有走者,有弛者,有陷者,有崩者,有乱者,有北者。凡此六 者,非天地之灾,将之过也。”越绝书计倪内经:‘计倪曰:“与人同时而战,独受天之殃,未必天之罪也,亦在其将。”’
孙子曰:“将者,民之司命,而国家安危之主也〔一〕。”是故诸有寇之郡,太守令长不可以不晓兵。今观诸将〔二〕,既无断敌合变之奇〔三〕,复无明赏必罚之信,然其士民又甚贫困,器械不简习〔四〕,将恩不素结〔五〕,卒〔六〕然有急,则吏以暴发虐其士,士以所拙〔七〕遇敌巧。此为将〔八〕吏驱怨以御雠〔九〕,士卒缚手以待寇也〔一〇〕。
〔一〕 孙子作战篇文。旧脱“家” 字,据孙子补。
〔二〕 “将”谓郡守。汉书酷吏严延年传颜师古注云:“谓郡守为郡将者,以其兼领武事也。”
〔三〕 “断”治要作“料”。按史记白起传论云:“白起料敌合变,出奇无穷。”料、断义相近,古亦通用。史记韩信传云:“大王自料,勇悍仁强,孰与项王?”新序善谋篇作“自断”。又新序杂事一宋玉对楚王问:“岂能与之断天地之高?”文选“ 断”亦作“料”。○铎按:此当从治要作“料敌”,“ 断”字俗书作“●”,故与“料”字相乱。
〔四〕 吴语云:“申胥、华登,简服吴国之士于甲兵。”韦昭注:“简,习也。”
〔五〕 史记淮阴侯传云:“信非得素拊循士大夫也,此所谓驱市人而战之。”
〔六〕 “卒”,读为“猝”。
〔七〕 “拙”治要作“屈”。○铎按:拙、巧对举,作“屈”者借字。
〔八〕 “将”字据治要补。
〔九〕 汉书晁错传云:“其与秦之行怨民,相去远矣。”颜师古注:“言发怨恨之人,使行戍也。”
〔一〇〕淮南子说山训云:“缚手走,不能疾。”
夫将不能劝其士,士不能用其兵,此二者与无兵等〔一〕。无士无兵,而欲合战,其败负也,理数也然〔二〕。故曰:其败者,非天之所灾,将之过也。
〔一〕 六韬军略篇云:“凡帅师将军,虑不先设,器械不备,教不精信,士卒不习,若此不可以为王者之兵也。”汉书晁错传云:“士不选练,卒不服习,起居不精,动静不集,趋利弗及,避难不毕,前击后解,与金鼓之音相失,此不习勒卒之过也,百不当十。兵不完利,与空手同;甲不坚密,与袒裼同;弩不可以及远,与短兵同;射不能中,与亡矢同;中不能入,与亡镞同。此将不省兵之祸也,五不当一。故兵法曰:器械不利,以其卒予敌也;卒不可用,以其将予敌也;将不知兵,以其主予敌也;君不择将,以其国予敌也。”
〔二〕 旧作“治数也”,据治要改、补。管子兵法篇云:“治众有数,胜敌有理。察数而知理。”○铎按:“然”字当属下读。“然故”,“是故”也。说详经传释词卷七。
饶士处世〔一〕,但患无典尔〔二〕。故苟有土地,百姓可富也;苟有市列,商贾可来也;苟有士民,国家可彊也;苟有法令,奸邪可禁也〔三〕。夫国不可从外治,兵不可从中御〔四〕。郡县长吏,幸得兼此数者之断已,而〔五〕不能以称明诏安民氓哉〔六〕,此亦陪克阘茸〔七〕,无里之尔〔八〕。
〔一〕 “饶士”谓士之才德优饶者。
〔二〕 “典”司也。
〔三〕 商子错法篇云:“古之明君,错法而民无邪,举事而材自练,赏行而兵强。”又云:“苟有道里,地足容身,士民可致也;苟容市井,财货可聚也。有土者不可以言贫,有民者不可以言弱。” 汉书食货志云:“今弘羊令 吏坐市列”,颜师古注:“市列谓市肆。”
〔四〕 六韬立将篇云:“国不可从外治,军不可从中御。”白虎通三军篇云:“大夫将兵出,不从中御者,欲盛其威,使士卒一意系心也。”○ 铎按:语亦见淮南子兵略篇。
〔五〕 “之”旧作“丈”,又重“ 而”字,据程本删、改。
〔六〕 汉旧仪云:‘御史大夫敕上计丞长史曰:“诏书数下,布告郡国。臣下承宣无状,多不究,百姓不蒙恩被化。守丞长史到郡,与二千石同力,为民兴利除害,务有以安之,称诏书。”’汉书晁错传云:“甚不称明诏求贤之意。”○铎按:此“哉” 字乃语已词,非叹词、疑词。
〔七〕 诗荡云:“曾是掊克。”按叙录亦作“掊”。“阘茸”见贤难篇。○铎按:汉人引荡诗多作“倍克”,与毛诗定本同。陪、倍古字通。叙录“掊”字或后人据今诗改。
〔八〕 “里”当作“俚”,“之” 下脱一字。汉书季布栾布田叔传赞云:“其画无俚之至耳。”晋灼曰:‘扬雄方言曰:“俚,聊也。”许慎曰:“赖也。”此为其计画无所聊赖。’
夫世有非常之人,然后定非常之事,必道〔一〕非常之失,然后见〔二〕。是故选诸有兵之长吏,宜踔跞豪厚,越取幽奇〔三〕,材明权变,任将帅者〔四〕。不可苟惟〔五〕基序,或阿亲戚〔六〕,使〔七〕典兵官〔八〕。此所谓以其国与敌者也〔九〕。
〔一〕 “道”疑“遇”。○铎按:道,由也。字盖不误。
〔二〕 “见”下脱四字。史记司马相如传云:“盖世必有非常之人,然后有非常之事,有非常之事,然后有非常之功。”此文当同之。
〔三〕 汉书孔光传云:“窃见国家故事,尚书以久次转迁,非有踔绝之能,不相逾越。” 颜师古注:“踔,高远也。”“踔跞”犹言“
踔绝”。后汉书班彪后固传西都赋云:“逴荦诸夏。”典引云:“卓荦乎方州。”文苑祢衡传:“英才卓砾。”并与“踔跞”同。说苑谈丛篇云:“德以纯厚故能豪。”按“越取”谓不次擢用。汉书东方朔传云:“武帝初即位,征天下举方正贤良文学材力之士,待以不次之位。”颜师古注:“不拘常次,言超擢之。”后汉书安帝纪永初二年诏云:“二千石长吏,明以诏书,博衍幽隐。朕将亲览,待以不次。”是其义也。
〔四〕 后汉书南蛮传:“永和时,日南、象林徼外蛮夷攻围日南”,李固议亦云:“宜更选有勇略仁惠任将帅者,以为刺史太守。”
〔五〕 “惟”疑“推”。○铎按,惟、唯古字通。老子:“唯之与阿,相去几何?”唯、阿并听从之义,字本不误。
〔六〕 墨子兼爱下篇云:“勿有亲戚弟兄之所阿。”汉书贡禹传云:“不阿亲戚。”
〔七〕 旧作“便”。
〔八〕 盖谓邓骘也。骘以车骑将军讨羌,战败,羌遂大盛,朝廷不能制,诏骘还师,以邓太后故,拜骘为大将军。见后汉书西羌传。
〔九〕 注见上。
〔一〕 ○铎按:上篇论羌虏坐大,其故在将不知兵。此篇则讥士大夫惟图苟安,欲弃边委寇。盖内外无人,国将不国,此节信所以独排惑议,思救边民于水火者也。
〔二〕 盐铁论地广篇云:“王者包含并覆,普爱无私,不为近重施,不为远遗恩。”
〔三〕 “共”意林作“同”。易系辞上传云:“吉凶与民同患。”
〔四〕 汉书杜周传杜钦对策云:“ 克己就义,恕以及人。”
〔五〕 汉书路温舒传云:“爱民如赤子。”按传云:“文帝永思至德,以承天心,崇仁义,省刑罚,通关梁,一远近,敬贤如大宾,爱民如赤子,内恕情之所安,而施之于海内。是以囹圄空虚,天下太平。”此节大恉本于彼。
〔六〕 盐铁论刑德篇云:“有司治之,若救烂扑焦。”
往者羌虏背叛,始自凉、并,延及司隶,东祸赵、魏,西钞蜀、汉,五州残破,六郡削迹,周回千里,野无孑遗〔一〕,寇钞祸害,昼夜不止,百姓灭没,日月焦尽〔二〕。而内郡之士〔三〕不被殃者,咸云当且放纵〔四〕,以待天时〔五〕。用意若此,岂人心哉〔六〕!
〔一〕 诗云汉云:“靡有孑遗。”
〔二〕 淮南子兵略训云:“勇敢轻敌,疾若灭没。”荀子议兵篇云:“若赴水火,入焉焦没耳。”说文云:“●,火所伤也。或省作●。●,火余也。”“尽”与“●”同。诗桑柔:“具祸以烬”,郑笺云:“灾余曰烬。”释文:‘烬,本亦作“尽”。 ’
〔三〕 汉书宣帝纪本始元年诏:“ 内郡国举文学高第”,韦昭曰:“中国为内郡,缘边有夷狄障塞者为外郡。”
〔四〕 后汉书乌桓传班彪上言:“ 乌桓天性轻黠,好为寇贼,若久放纵而无总领者,必复侵掠居人。”
〔五〕 越语:‘范蠡曰:“天时不作,弗为人客。”韦昭注:“谓天时利害灾变之应。” 汉书赵充国传宣帝敕让充国云:“今五星出东方,中国大利,蛮夷大败。太白出高,用兵深入,敢战者吉,弗敢战者凶。将军急装,因天时,诛不义,万下必全。” 后汉书王昌传云:“展转中山,来往燕、赵,以须天时。”章怀注:“须,待也。”’
〔六〕 汉书宣帝纪地节四年诏曰: “何用心逆人道也?”
前羌始反,公卿师尹咸欲捐弃凉州,却保三辅〔一〕,朝廷不听。后羌遂侵〔二〕,而论者多恨不从惑〔三〕议。余窃笑之,所谓媾亦悔,不媾亦有悔者尔〔四〕,未始识变之理。地〔五〕无边,无边亡国。是故失凉州,则三辅为边;三辅内入,则弘农为边;弘农内入,则洛阳为边。推此以相况,虽尽东海犹有边也〔六〕。今不厉武以诛虏〔七〕,选材以全境〔八〕,而云边不可守,欲先自割,示●寇敌,不亦惑乎〔九〕!
〔一〕 汉书百官公卿表云:“右扶风与左冯翊、京兆尹是为三辅。”服虔曰:“皆治在长安中。”
〔二〕 “侵”下有脱字。
〔三〕 “惑”疑“或”。○铎按:诸大臣之议甚悖,自知者观之,则为惑议,故窃笑之。 “惑”字不误。
〔四〕 秦策云:‘三国攻秦,秦王欲割河东而讲。公子池曰:“讲亦悔,不讲亦悔。”’ 高诱注:“讲,成也。”讲、媾古字通。
〔五〕 “地”下脱“不可”二字。
〔六〕 后汉书庞参传云:‘永初元年,凉州先零种羌反叛,遣车骑将军邓骘讨之。参上书曰:“万里运粮,远就羌戎,不若总兵养众,以待其疲。车骑将军骘宜且振旅,留征西校尉任尚使督凉州士民,转居三辅。”四年,羌寇转盛,兵费日广,参奏记于邓骘曰:“参前数言宜弃西域,乃为西州士大夫所笑,果破凉州,祸乱至今。善为国 者,务怀其内,不求外利;务富其民,不贪广土。三辅山原旷远,民庶稀疏,故县丘城。可居者多。今宜徙边郡不能自存者入居诸陵,田戍故县,孤城绝郡,以权徙之。”’又虞诩传云:‘永初四年,羌胡反乱,残破并、凉。大将军邓骘以军役方费,事不相赡,欲弃凉州,议者咸同。诩闻之,乃说李修曰:“先帝开拓土宇,劬劳后定,而今惮小费,举而弃之。凉州既弃,即以三辅为塞;三辅为塞,则园陵单外。此不可之甚者也。”’节信所言与诩合。参传“西州士大夫”盖即指节信诸人。
〔七〕 逸周书酆保解云:“静兆厉武。”大武解云:“武厉以勇。”
〔八〕 汉书王嘉传云:“今之郡守重于古诸侯。往者致选贤材。”
〔九〕 “示”字旧脱,孙侍御补。按说文:“●,弱也。”赵策:‘虞卿曰:“坐而割地,自弱以强秦。”又云:“割地以和,是不亦大示天下弱乎?”’史记廉颇蔺相如传亦云:“王不行,示赵弱且怯也。”
昔乐毅以慱慱之小燕〔一〕,破灭彊齐,威震天下,真可谓良将矣〔二〕。然即墨大夫以孤城独守,六年不下,竟完其民。田单帅穷卒五千,击走骑劫,复齐七十余城,可谓善用兵矣〔三〕。围聊、莒连年,终不能拔〔四〕。此皆以至彊攻至弱,以上智图下愚〔五〕,而犹不能克者何也?曰:攻常不足,而守恒有余也〔六〕。前日诸郡,皆据列城而拥大众。羌虏之智,非乃乐毅、田单也;郡县之阨,未若聊、莒、即墨也。然皆不肯专心坚守〔七〕,而反彊驱劫其民,捐弃仓库,背城邑走〔八〕。由此观之,非苦城乏粮也,但苦将不食尔。
〔一〕 按齐策貂勃云:“安平君以惴惴之即墨,三里之城,五里之郭,敝卒七千,禽其司马,而反千里之齐。”“慱慱”即“惴惴”之误。庄子齐物论云:“小恐惴惴”,是其义已。汉书贾捐之传论珠□云:“颛颛独居一海之中。”“颛 颛 ”与“惴惴”同。颜师古注:‘
“颛”与“专”同。“专专”犹“ 区区”,一曰圜貌。’其说非也。
〔二〕 事见史记乐毅传。
〔三〕 事见史记田单传。旧作“田单师穷,率五千骑,击走却”,据单传改。传云:“夷杀骑劫。”自序云:“田单用即墨破走骑劫。”
〔四〕 史记鲁仲连传云:“田单攻聊城,岁余,士卒多死,而聊城不下。”此文“聊、莒 ”,当作“聊城”,莒未尝降燕也。
〔五〕 论语云:“唯上知与下愚不移。”
〔六〕 汉书赵充国传云:“臣闻兵法,攻不足者守有余。”后汉书冯异传云:“夫攻者不足,守者有余。”章怀注:“孙子兵法之文。”按孙子军形篇云:“守则不足,攻则有余。”
〔七〕 昭廿七年左传云:“有坚守之心。”
〔八〕 详实边篇注。
折冲安民,要在任贤,不在促境〔一〕。齐、魏却守,国不以安。子婴自削,秦不以在。武皇帝攘夷柝境〔二〕,面数千里,东开乐浪〔三〕,西置炖煌〔四〕,南逾交趾〔五〕,北筑朔方〔六〕,卒定南越〔七〕,诛斩大宛〔八〕,武军所向〔九〕,无不夷灭〔一〇〕。今虏近发封畿之内〔一一〕,而不能擒,亦自痛〔一二〕尔,非有边之过也。唇亡齿寒,体伤心痛〔一三〕,必然之事,又何疑焉?〔一四〕君子见机〔一五〕,况已着乎?
〔一〕 后汉书西域传,延光二年,敦煌太守张珰上书陈三策,其下计谓“宜弃交河城,收鄯善等悉入塞”。尚书陈忠上疏,以为“蹙国减土,经有明诫。敦煌宜置校尉,按旧增四郡屯兵,以西抚诸国,庶足折冲万里”。意与此同。
〔二〕 “柝”旧从手作。按淮南子原道训云:“廓四方,柝八极。”高诱注:“柝,开也。”古亦省作“斥”。汉书武五子传燕王旦上书云:“ 孝武皇帝,威武洋溢,远方执宝而朝,增郡数十,斥地且倍。”韦贤后玄成传云:“孝武皇帝,斥地远境,起十余郡。”匈奴传云:“孝武世出师征伐,斥夺此地,攘之于幕北。”颜师古注并云:“斥,开也。”地理志云:“武帝攘却胡、越,开地斥境。”夏侯胜传云:“ 孝武皇帝廓地斥境,立郡县。”又云:“武帝有攘四夷广土斥境之功。”“斥境”即“柝境”,字亦借“拓” 。后汉书傅燮传云:“世宗拓境,列置四郡。”文苑传杜笃论都赋云:“孝武拓地万里,威震八荒,肇置四郡,据守敦煌。”鲜卑传蔡邕议云:“世宗神武,将帅良猛,财赋充实,所拓广远。”
〔三〕 汉书武帝纪。在元封三年。 ○铎按:程本讹“洛浪”。
〔四〕 元鼎六年。
〔五〕 即定南越也。“趾”纪作“ 址”,地理志作“趾”。后汉书光武帝纪建武五年章怀注云:‘“址”与“趾”同,古字通。应劭汉官仪曰: “始开北方,遂交于南,为子孙基址也。”’
〔六〕 元朔二年。
〔七〕 元鼎六年。
〔八〕 太初四年。
〔九〕 宣十二年左传:‘潘党曰: “君盍筑武军?”’杜注:“筑军营以章武功。”后汉书隗嚣传讨王莽檄云:“有不从命,武军平之。”
〔一〇〕汉书武五子传赞云:“师行三十年,兵所诛屠夷灭,死者不可胜数。”梅福传云: “至于夷灭”,颜师古注:“夷,平也。谓平除之也。 ”
〔一一〕史记文帝纪后二年诏曰:“ 封畿之内,勤劳不处。”
〔一二〕“痛”疑“病”。○铎按:涉下“痛”字而误。
〔一三〕盐铁论诛秦篇云:“中国与边境,犹支体与腹心也。夫肌肤寒于外,腹肠疾于内,内外之相劳,非相为助也,唇亡则齿寒,支体伤而心憯怛。故无手足则支体废,无边境则内国害。”按“唇亡齿寒”本僖五年左传。
〔一四〕燕策云:“在必然之物,以成所欲,王何疑焉?”
〔一五〕易系辞下传。“机”王弼本作“几”。○铎按:几,微也。故下云“况已着乎?” 作“机”者,借字。
乃者〔一〕,边害震如雷霆,赫如日月〔二〕,而谈者皆讳之,曰猋并窃盗〔三〕。浅浅善靖,俾君子怠〔四〕,欲令朝廷以寇为小,而不蚤忧,害乃至此,尚不欲救。谚曰〔五〕:“痛不着身言忍之,钱不出家言与之。”假使公卿子弟有被羌祸,朝夕切急如边民者,则竞言当诛羌矣。
〔一〕 汉书曹参传颜师古注云:‘ “乃者”犹言“曩者”。’
〔二〕 诗常武云:“震惊徐方,如雷如霆。”后汉书范升传升奏记王邑云:“今天下之事,昭昭于日月,震震于雷霆。”
〔三〕 “猋”旧作“焱”。按说文云:“猋,犬走貌。从三犬。”“猋并窃盗”,犹史记叔孙通传云“鼠窃狗盗”也。王先生云:‘“
猋并”当是“犬羊”之误。汉书王莽传严尤云:“饥寒,群盗犬羊相聚也。”后汉纪安帝永初四年:“虞诩迁朝歌长。时朝歌多盗贼,马棱忧之。”诩曰:“此贼犬羊相聚,以求温饱耳。明府无以为忧。”’
〔四〕 书秦誓云:“惟截截善谝言,俾君子易辞。”文十二年公羊传作“惟諓諓善靖言” 。汉书李寻传云:“秦穆公说諓諓之言。”盐铁论国病篇亦云:“諓諓者贼也。”论诽篇又云:“疾小人浅浅面从。”按庄子在宥篇:“而佞人之心翦翦者”,释文引李赜注云:“翦翦,浅短貌。”翦翦、浅浅并与“諓諓”同。“俾君子怠”亦见史记三王世家齐 王策文。○铎按:此所引与公羊传合,皆用今文尚书。说见陈乔枞今文尚书经说考卷三十一。伪古文“怠”作“ 辞”者,“辞”字籀文作“□”,从“台”,传写遂误为“辞”。说见王鸣盛尚书后案卷二十九。
〔五〕 “谚”字旧脱,据御览八百卅六补。
今苟以己无惨怛冤痛〔一〕,故端坐相仍〔二〕,又不明修守御之备〔三〕,陶陶闲澹〔四〕,卧委天 □〔五〕。羌独往来〔六〕,深入多杀〔七〕,己乃陆陆〔八〕,相将诣阙,谐辞礼谢〔九〕,退云状〔一〇〕,会坐朝堂〔一一〕,则无忧国哀民恳恻之诚〔一二〕,苟转相顾望,莫肯违止〔一三〕,日晏时移,议无所定〔一四〕,己且须后〔一五〕。后得小安〔一六〕,则恬然弃忘。旬时之闲,虏复为害,军书交驰,羽檄狎至〔一七〕,乃复怔忪如前〔一八〕。若此以来,出入九载,庶曰式臧,覆出为恶〔一九〕,佪佪溃溃〔二〇〕,当何终极!春秋讥“郑弃其师”〔二一〕,况弃人乎?一人吁嗟,王道为亏〔二二〕,况百万之众,叫号哭泣〔二三〕,感天心乎?
〔一〕 汉书元帝纪初元二年诏曰: “惨怛于心”,颜师古注:“惨,痛也;怛,悼也。”
〔二〕 盐铁论禁耕篇云:“端坐而民豪。”按“端坐”犹言“安坐”也。吴志虞翻传孙策云:“端坐悒悒。”诸葛恪传云:“端坐使老。”晋书东海王越传云:“端坐京辇,以失据会。”
〔三〕 旧脱“守”字,据边议篇补。六韬王翼篇云:“修沟堑,治壁垒,以备守御。”齐语云:“小国诸侯,有守御之备。”史记秦本纪云:“ 郑君谨修守御备。”
〔四〕 诗君子阳阳毛传云:“陶陶,和乐貌。”
〔五〕 空格程本作“听”,疑非。 ○铎按:程本“听”盖“职”讹。
〔六〕 六韬兵道篇云:“凡兵之道,莫过乎一。一者,能独往独来。”
〔七〕 史记吴王濞传云:“击反虏者,深入多杀为功。”
〔八〕 后汉书马援传云:“今更共陆陆”,章怀注:‘“陆陆”犹“碌碌”也。’按庄子渔父篇:“禄禄而受变于俗。”史记平原君传:“公等录录。”汉书萧何曹参传赞:“当时录录”,颜师古注:‘
“录录”犹“鹿鹿”。’说文云: “逯,行谨逯逯也。●,随从也。”陆陆、碌碌、禄禄、录录、鹿鹿、逯逯、●●并通。
〔九〕 后汉书桥玄传云:“诣阙谢罪。”
〔一〇〕“状”上当脱“无”字。“ 无状”注见断讼篇。
〔一一〕周礼考工记匠人:“外有九室”,郑注:“如今朝堂,诸曹治事处。”疏云:“郑据汉法,谓正朝之左右为庐舍者也。”按后汉时,国家有大事,皆于朝堂会议。后汉书邓骘传云:“其有大议,皆诣朝堂,与公卿参谋。”袁安传云:‘武威太守孟云上书:“北虏既已和亲,而南部复往抄掠,北单于谓汉欺之,谋欲犯边,宜还其生口以安慰之。”诏百官议朝堂。’又云:“窦太后兄车骑将军宪北击匈奴,安与太尉宋由、司空任隗及九卿诣朝堂上书谏。”班超后勇传:“曹宗请击匈奴,邓太后召勇诣朝堂会议。”应奉后劭传:‘中平二年,汉阳贼东侵三辅,皇甫嵩讨之,请发乌桓三千人。北军中候邹靖上言:“乌桓众弱,宜开募鲜卑。”事下四府。大将军掾韩卓与劭相难反覆。于是诏百官大会朝堂。’陈球传:“窦太后将葬。曹节等欲别葬太后,而以冯贵人配祔。诏公卿大会朝堂,令中常侍赵忠监议。”卢植传:“董卓大会百官于朝堂,议欲废立。”鲜卑传:“熹平六年,鲜卑寇三边,夏育请征幽州诸郡兵出塞击之。大臣多有不同,乃召百官议朝堂。”皆其事也。
〔一二〕汉书傅喜传云:“忠诚忧国。”按汉时每以不忧国责大臣。成帝纪永始四年诏曰: “公卿列侯、亲属近臣,四方所则,未闻修身遵礼,同心忧国者也。”孔光传策免光云:“今相朕出入三年,忧国之风复无闻焉。”朱博传奏封事言:“丞相光志在自守,不能忧国。”盖诏奏之文相沿如此。
〔一三〕“顾望”注见述赦篇。“止 ”当作“正”。后汉书郅恽子寿传云:“违众正议,以安宗庙。”皇甫规传云:“互相瞻顾,莫肯正言。”皆此意。独断云:“其有疑事,公卿百官会议。若台阁有所正处,而独执异意者,曰驳议。驳议曰:某官某甲议以为如是,下言臣愚戆,议异。”“违正”即“驳议” 也。
〔一四〕汉书龚胜传云:“日暮,议者罢。”
〔一五〕礼记学记云:“虽舍之可也 ”,郑注:“舍之,须后。”汉书食货志:“诏书且须后”,后汉书循吏卫飒传:“须后诏书”,颜师古、章怀注并云:“须,待也。”
〔一六〕诗民劳云:“汔可小安。”
〔一七〕汉书息夫躬传云:“军书交驰而辐凑,羽檄重迹而押至。”文颖曰:‘押,音“狎习”之“狎”。’文选陆倕石阙铭李善注引作“狎”。襄廿七年左传云:“晋、楚狎主诸侯之盟”,杜注:“ 狎,更也。”
〔一八〕方言云:“□伀,遑遽也。江、浙之间,凡窘猝怖遽谓之□伀。”“怔忪”与“□伀 ”同。玉篇云:“怔忪,惧貌。”○铎按:汉人读“伀 ”如“章”,□伀,双声。
〔一九〕诗雨无正。
〔二〇〕尔雅释训云:“儚儚、洄洄,惛也。”释文:‘“洄洄”本作“●●”。’按玉篇作“佪佪”,与此合。说文衣部又引“●●●●”。说文无“●”字,当依此作“溃”。今尔雅无“溃溃”,盖脱佚也。○铎按:说文引“●●●●”,即尔雅“委委佗佗”之异文。说见马瑞辰毛诗传笺通释卷三。
〔二一〕闵二年。
〔二二〕后汉书鲁恭传云:“一夫吁嗟,王道为亏。”鲍永后昱传云:“一人呼嗟,王政为亏。”盖当时成语也。小尔雅广训云:“吁嗟,呜呼也。有所叹美,有所伤痛,随事有义也。”此即伤痛之义矣。
〔二三〕“叫”旧脱,据实边篇补。诗北山云:“或不知叫号。”
且夫国以民为基,贵以贱为本〔一〕。是以圣王养民,爱之如子〔二〕,忧之如家〔三〕,危者安之,亡者存之〔四〕,救其灾患,除其祸乱〔五〕。是故鬼方之伐〔六〕,非好武也〔七〕,玁狁于攘〔八〕,非贪土也〔九〕,以振民育德〔一〇〕,安疆宇也〔一一〕。古者,天子守在四夷〔一二〕,自彼氐、羌,莫不来享〔一三〕,普天思服,行苇赖德〔一四〕。况近我民蒙祸若此,可无救乎?
〔一〕 淮南子泰族训云:“国主之有民也,犹城之有基。”老子云:“贵以贱为本,高以下为基。”新书大政上篇云:“闻之于政也,民无不以为本也,国以为本,君以为本,吏以为本。故国以民为安危,君以民为威侮,吏以民为贵贱,此之谓民无不为本也。”
〔二〕 襄十四年左传:‘师旷曰: “养民如子。”’新序杂事一“
养”作“爱”。说苑政理篇:‘太公曰:“善为国者,遇民如父母之爱子。”’
〔三〕 汉书翟方进传云:“忧国如家。”
〔四〕 赵策:‘张孟谈曰:“亡不能存,危不能安,则无为贵知士也。”’
〔五〕 襄十一年左传云:“救灾患,恤祸乱。”廿八年传云:“救其灾患。”
〔六〕 易既济九三:“高宗伐鬼方。”
〔七〕 周语:‘祭公谋父曰:“是先王非务武也。”’
〔八〕 诗出车:“攘”作“襄”。释文:‘“襄”本或作“攘”。’后汉书蔡邕传释诲云:“猃狁攘而吉甫宴。”邕集难夏育击鲜卑云:“周宣王命南仲、吉甫攘猃狁,威荆蛮。”○铎按:汉书叙传:“
于惟帝典,戎夷猾夏,周宣攘之,亦列风 雅。”作“攘”与此同,皆用三家诗。
〔九〕 淮南子兵略训云:“古之用兵者,非利土壤之广,而贪金玉之略,将以存亡继绝,平天下之乱,而除万民之害也。”
〔一〇〕易蛊象词。
〔一一〕后汉书冯衍传云:“安其疆宇。”
〔一二〕昭廿三年左传沈尹戍语。
〔一三〕诗殷武。
〔一四〕诗北山云:“普天之下。” 文王有声云:“无思不服。”“
行苇”义见下篇。
凡民之所以奉事上者,怀义恩也。痛则无耻,祸则不仁〔一〕。忿戾怨怼,生于无耻。今羌叛久矣!伤害多矣!百姓急矣!忧祸深矣!上下相从,未见休时。不一命大将以扫丑虏〔二〕,而州稍稍兴役〔三〕,连连不已〔四〕。若排帘障风,探沙拥河〔五〕,无所能御,徒自尽尔〔六〕。今数州屯兵十余万人〔七〕,皆廪食县官〔八〕,岁数百万斛,又有月直〔九〕。但此人耗,不可胜供〔一〇〕,而反惮暂出之费,甚非计也。
〔一〕 “祸”旧作“福”,据程本改。
〔二〕 诗常武云:“仍执丑虏。” 汉书黥布传云:“埽淮南之众”,颜师古注:“埽者:谓尽举之,如埽地之为。”“扫”与“埽”同。
〔三〕 意林“州”下有“县”字。按本书皆以“州郡”连言,此亦当作“州郡”。汉书西南夷传云:“州郡击之不能服。”
〔四〕 诗皇矣云:“执讯连连。” 汉书东方朔传云:“绵绵连连,殆哉!世之不绝也。”
〔五〕 “帘”旧作“榩”,“拥” 旧作“灌”,并据意林改。御览九“帘”作“翣”。“ 翣”与“箑”通,扇也。八百五十四“帘”又作“糠” ,“探”作“陶”。按“陶”当作“掏”,一切经音义七引通俗文云:“□出曰掏。”探、掏义同。
〔六〕 意林作“无益于事,徒自弊耳。”
〔七〕 哀元年左传云:“夫屯昼夜九日。”杜注:‘“夫”犹“兵”也。’疏云:‘屯是戍守之名,故诗序云:“屯戍于母家。”’“
十”旧作“才”,据程本改。后汉书西羌传虞诩说任尚云:“三州屯兵二十余万人,弃农桑,疲苦徭役,而未有功效,劳费日滋。”
〔八〕 急就篇云:“禀食县官带金银”,颜师古注:“禀食县官,官给其食也。”汉书地理志颜注:“禀,给也。”“廪”与“禀”同。后汉书南蛮传李固云:“计人禀五升”,章怀注:“古升小,故人日五升也。”
〔九〕 后汉书陈宠后忠传注引谢承书云:“施延到吴郡海盐,取卒月直,赁作半路亭父,以养其母。”
〔一〇〕“耗”犹“费”也。汉书西南夷传都尉万年曰:“兵久不决,费不可共。”颜师古注:‘共,读曰“供”。’
且〔一〕夫危者易倾,疑者易化。今虏新擅边地,未敢自安,易震荡也〔二〕。百姓新离旧壤〔三〕,思慕未衰〔四〕,易奖厉也。〔五〕诚宜因此遣大将诛讨,迫胁离逖破坏之〔六〕。如宽假日月,〔七〕蓄积富贵,各怀安固之后,则难动矣。周书曰:“凡彼圣人必趋时〔八〕。”是故战守之策,不可不早定也〔九〕。
〔一〕 “且”旧作“是”。○铎按:且、是草书形近,故多相乱。秦策“且王攻楚之日,则恶出兵?”史记春申君传同,姚本“且”作“是”,史记郑世家:“齐彊,而厉公居栎,即不往,且率诸侯伐我纳厉公。”今本“且”作“是”,误并与此同。或谓“是”犹“且”,非也。
〔二〕 襄廿六年左传:‘析公曰: “楚师轻窕,易震荡也。”’
〔三〕 “壤”旧作“怀”。
〔四〕 汉书元帝纪永光四年诏曰: “顷者,徙郡国民以奉园陵,令百姓远弃先祖坟墓,破业失产,亲戚别离,人怀思慕之心,家有不安之意。”
〔五〕 “奖”旧作“将”。按说文云:“●,嗾犬厉之也。”经典多作“奖”。汉书哀帝纪云:“奖厉太子。”逸周书和寤解云:“王乃厉翼于尹氏八士”,孔晁注:“厉,奖厉也。”
〔六〕 书多方云:“离逖尔土。” 汉书赵充国传云:“虏破坏,可日月冀。”
〔七〕 史记封禅书:‘公孙卿曰: “非少宽假,神不来。”’
〔八〕 周祝解。“凡”作“观”, “趋”作“趣”。○铎按:周书云:“凡彼济者必不怠,观彼圣人必趣时。”此作“凡彼圣人”者,因上句而误记耳。趋、趣古字通。
〔九〕 汉书高帝纪:‘韩信曰:“ 吏卒皆山东之人,日夜企而望归,及其锋而用之,可以有大功。天下已定,民皆自宁,不可复用。不如决策东向。”’此文意与彼同。
〔一〕 ○铎按:上篇驳公卿大夫之非议,此则进而责主上之惑邪说矣,故别为篇。
〔二〕 韩非子奸劫弑臣篇云:“圣人者,审于是非之实,察于治乱之情也。”
〔三〕 韩非子内储说上:‘惠子曰:“凡谋者,疑也。疑也者,诚疑以为可者半,以为不可者半。”’
〔四〕 礼记缁衣云:“大人不倡游言”,郑注:‘“游’犹“浮”也,不可用之言也。’ 汉书韩安国传云:“訹邪臣浮说。”史记苏秦传云:“ 明主绝疑去谗,屏流言之迹。”
〔五〕 诗小旻云:“维迩言是争。 ”汉书灌夫传:‘韩安国云:“
譬如贾竖女子争言,何其无大体也!”’
〔六〕 孙子九变篇云:“用兵之法,无恃其不来,恃吾有以待也;无恃其不攻,恃吾有所不可攻也。”
羌始反时,计谋未善,党与未成,人众未合,兵器未备,或持竹木枝,或空手相附〔一〕,草食散乱〔二〕,未有都督〔三〕,甚易破也。然太守令长,皆奴怯畏●不敢击〔四〕。故令虏遂乘胜上彊,〔五〕破州灭郡,日长炎炎〔六〕,残破三辅,覃及鬼方〔七〕。若此已积十岁矣。百姓被害,迄今不止。而痴儿騃子〔八〕,尚云不当救助,且待天时。用意若此,岂人也哉!
〔一〕 王先生云:‘“附”疑“搏 ”。’○铎按:“附”疑当作“
拊”。
〔二〕 “草食”疑当为“草舍”。后汉书冯异传云:“王郎起,光武自蓟东南驰,晨夜草舍。”○俞樾云:‘汪说非也。“草食”当为“草创” 。“创”字缺其半,因误为“食”耳。实边篇云:“前羌始叛,草创新起。”是其明证。’○铎按:俞说至确。古书仓、食二字多相乱。墨子七患篇:“故仓无备粟,不可以待凶饥。”今本“仓”讹作“食”,商君书去强篇:“竟内食口之数。”今本“食”讹作“
仓”,皆其例。又“草创”已见劝将篇,义详彼注。
〔三〕 汉书叙传叙西域传云:“昭、宣承业,都护是立,总督城郭,三十有六。”“都督 ”即谓都护总督也。魏志夏侯惇 传云:“使惇都督二十六军,留居巢。”其后遂以名官。
〔四〕 奴,读为“驽”。汉书苏建后武传:‘李陵曰:“陵虽驽怯。”’亦见霍光诸葛丰传。武帝纪:“天汉三年,匈奴入雁门,太守坐畏□弃市。”闽粤王传云:“东粤王余善发兵距汉,汉使大司农张成、故山州侯齿将屯,不敢击,却就便处,皆坐畏懦诛。”畏●、畏□、畏懦义并同。“击”上当有“讨 ”字,见下篇。后汉书西羌传云:“时羌归附既久,无复器甲,或持竹竿木枝以代戈矛,或负板案以为楯,或执铜镜以象兵。郡县畏懦不能制。”本此及实边篇。
〔五〕 史记高祖纪云:“秦兵强,常乘胜逐北。”“上”疑“自”之误。黥布传云:“楚王恃战胜自彊。”○铎按:“上”谓虏势腾上,字盖不误。
〔六〕 吴语:‘申胥曰:“日长炎炎。”’韦昭注:“炎炎,进貌。”
〔七〕 诗荡。
〔八〕 说文云:“痴,不慧也。譺,騃也。●,騃也。佁,痴貌,读若騃。”痴、譺、● 、佁、騃同字。方言云:“痴,騃也。”周礼司刺:“ 三赦曰蠢愚”,郑注:“蠢愚,生而痴騃童昏者。”汉书息夫躬传云:“左将军公孙禄、司隶鲍宣,皆外有直项之名,内实騃不晓政事。”后汉书独行传:‘戴就曰:“薛安庸騃。”’
夫仁者恕己以及人〔一〕,智者讲功而处事〔二〕。今公卿内不伤士民灭没之痛,外不虑久兵之祸〔三〕,各怀一切〔四〕,所脱避前〔五〕,苟云不当动兵,而不复知引帝王之纲维〔六〕,原祸变之所终也。
〔一〕 说文云:“恕,仁也。”管子版法解云:“取人以己者,度恕而行也。度恕者,度之于己也。己之所不安,勿施于人。”楚辞离骚云:“ 羌内恕己以量人兮。”汉书晁错传云:“取人以己,内恕及人。”杜周传杜钦对策云:“克己 就义,恕以及人。”
〔二〕 鲁语云:“夫仁者讲功,而智者处物。”周语云:“言智必及事”,韦昭注:“能处事物为智。”文十八年左传云:“德以处事,事以度功。”礼记文王世子郑注:‘“物”犹“事”也。’
〔三〕 孙子作战篇云:“夫兵久而国利者,未之有也。”
〔四〕 后汉纪和帝永元十三年班超上书曰:“公卿大夫,咸怀一切,而莫肯远虑。”后汉书左雄传云:“各怀一切,莫虑长久。”按汉书平帝纪元始元年颜师古注:“一切者,权时之事,非经常也。犹如以刀切物,苟取整齐,不顾长短纵横,故言一切。 ”
〔五〕 句有误字。续汉书五行志刘昭注载延光四年马融上书云:“
臣恐受任典牧者,苟脱目前,皆粗图身一时之权,不顾为国百世之利。”“所脱避前”,意当与“苟脱目前”同。汉纪成帝永始元年王仁上疏云:“万乘之主,当持久长,非一切毕决目前者。”
〔六〕 管子禁藏篇云:“法令为维纲。”
易制御寇〔一〕,诗美薄伐〔二〕,自古有战,非乃今也〔三〕。传曰:“天生五材,民并用之,废一不可,谁能去兵?兵所以威不轨而昭文德也,圣人所以兴,乱人所以废〔四〕。”齐桓、晋文、宋襄,衰世诸侯,犹耻天下有相灭而己不能救〔五〕,况皇天所命四海主乎?晋、楚大夫,小国之臣,犹耻己之身而有相侵〔六〕,况天子三公典世任者乎?公刘仁德,广被行苇〔七〕,况含血之人,己同类乎〔八〕?一人吁嗟,王道为亏,况灭没之民百万乎?书曰:“天子作民父母〔九〕。”父母〔一〇〕之于子也,岂可坐观其为寇贼之所屠剥〔一一〕,立视其为狗豕之所啖食乎〔一二〕?
〔一〕 易蒙上九:“利御寇。”卢学士云:‘“制”疑“利”。’
〔二〕 汉书韦贤传刘歆议曰:‘臣闻周室既衰,四夷并侵,猃狁最彊,于今匈奴是也。至宣王而伐之,诗人美而颂之曰:“薄伐猃狁,至于太原。”’颜师古注:“小雅六月之诗也。”
〔三〕 诗载芟云:“匪今斯今,振古如兹。”赵策苏秦说赵王曰:“大王乃今然后得与士民相亲。”
〔四〕 襄廿七年左传。
〔五〕 公羊传云:“天下诸侯有相灭亡者,桓公不能救,则桓公耻之。”○铎按:僖二年、十四年。
〔六〕 成十六年左传:‘栾武子曰:“不可以当吾世而失诸侯。”’○铎按:武子,晋大夫栾书也。
〔七〕 孙侍御云:‘汉儒相承以行苇为公刘之诗,盖本三家旧说也。吴越春秋:“公刘慈仁,行不履生草,运车以避葭苇。”列女传晋弓工妻曰:“君闻昔者公刘之行乎?羊牛践葭苇,恻然为民痛之。”后汉书寇荣传:“公刘敦行苇,世称其仁。”蜀志彭羕传:“体公刘之德,行勿翦之惠。”班彪北征赋: “慕公刘之遗德,及行苇之不伤。”并与此同。’○铎按:德化篇亦云:“公刘厚德,恩及草木。羊牛六畜,且犹感德。”与此篇所说并鲁诗义,而齐、韩诗义同。说见陈乔枞鲁诗遗说考十六。
〔八〕 史记律书云:“自含血戴角之兽,见犯则校,而况于人?”孟子云:“圣人与我同类者。”
〔九〕 洪范。
〔一〇〕“父母”二字旧脱,据程本补。○铎按:“父母”二字以两句相连而误脱。列子仲尼篇云:“孤犊未尝有母,非孤犊也。”“非”上脱“ 有母”二字,例与此同。参俞樾古书疑义举例六。
〔一一〕汉书王莽传云:“翟义党王孙庆捕得,莽使太医、尚方与巧屠共刳剥之。”○铎按:“屠剥”犹言“屠杀”耳。莽传下文云:“
量度五脏,以竹筳导其脉,知所终始,云可以治病。”则是以罪犯作人体解剖,不当引以说此。
〔一二〕孟子云:“抑亦立而视其死与?”汉书贡禹传云:“今民大饥而死,死又不葬,为犬猪所食。”
除其仁恩〔一〕,且以计利言之〔二〕。国以民为基,贵以贱为本。愿察开辟以来〔三〕,民危而国安者谁也?下贫而上富者谁也?〔四〕故曰:“夫君国将民之以,民实瘠,而君安得肥〔五〕?”夫以小民受天永命〔六〕,窃愿圣主深惟国基之伤病〔七〕,远虑祸福之所生〔八〕。
〔一〕 庄子天下篇云:“以仁为恩。”淮南子缪称训云:“仁者,积恩之见证也。”汉书丙吉传云:“诚其仁恩内结于心也。”
〔二〕 商子算地篇云:“民生则计利。”孟子云:“枉尺而直寻者,以利言也。”
〔三〕 御览一引尚书中侯云:“天地开辟。”
〔四〕 “下”、“上”旧互置。按管子山至数篇云:“民富君无与贫,民贫君无与富。” 荀子富国篇云:“下贫则上贫,下富则上富。”
〔五〕 楚语云:“夫君国者,将民之与处。民实瘠矣,君安得肥?”诗江有汜郑笺云:‘ “以”犹“与”也。’○铎按:下文“是以晏子轻囷仓之蓄”,亦以“以”为“与”。又治要引楚语上亦无“ 矣”字,与此同。
〔六〕 书召诰。○铎按:此经巫列篇亦引,说详彼。
〔七〕 方言云:“惟,凡思也。”
〔八〕 管子君臣下篇云:“审知祸福之所生。”
且夫物有盛衰,时有推移,事有激会,人有变〔一〕化〔二〕。智者揆象,不其宜乎!孟明补阙于河西〔三〕,范蠡收责于姑胥〔四〕,是以大功建于当世,而令名传于无穷也〔五〕。
〔一〕 旧作“爱”。
〔二〕 史记蔡泽传云:“物盛则衰,天地之常数也。进退盈缩,与时变化,圣人之常道也。”平准书赞云:“事势之流,相激使然。”“推移” 注见断讼篇。
〔三〕 文三年左传。○铎按:鲁僖公三十三年四月,秦、晋殽之战,晋虏孟明。后放归,秦穆公不替孟明。及文三年五月,秦伐晋,渡茅津,封殽尸而还,遂霸西戎,用孟明也。故曰“孟明补阙于河西”。
〔四〕 “姑”旧作“故”。姑胥即姑苏也。后汉纪光武纪二方望谢隗嚣书云:“范蠡收绩于姑苏。”后汉书隗嚣传作“范蠡收责勾践”。章怀注:“收责,谓收其罪责也。”按“收责”读如齐策“收责于薛”,言破吴以偿会稽之败,如归责然也。后汉纪作“绩”,盖袁氏所改。
〔五〕 秦策:‘苏秦曰:“宽则两军相攻,迫则杖戟相撞,然后可建大功。”’史记司马相如传喻巴蜀檄云:“名声施于无穷,功烈着而不灭。 ”
今边陲搔扰〔一〕,日放族祸〔二〕,百姓昼夜望朝廷救己〔三〕,而公卿以为费烦不可。徒窃笑之〔四〕,是以〔五〕晏子“轻囷仓之蓄而惜一杯之钻”何异〔六〕?今但知爱见薄之钱谷〔七〕,而不知未见之待民先也;知傜役之难动〔八〕,而不知中国之待边宁也〔九〕。
〔一〕 成十三年左传云:“虔刘我边垂。”垂、陲古字通。说文云:“骚,扰也。”“搔 ”与“骚”同。汉书叙传云:“外内搔扰。”
〔二〕 后汉书窦融传云:“隗嚣自知失河西之助,族祸将及。”寒朗传云:“旧制,大罪祸及九族。”“放”疑当作“被”,实边篇云:“百姓暴被殃祸”,即其证。○铎按:下篇云:“或覆宗灭族 ”,即此所谓“族祸”。
〔三〕 襄十六年左传:‘穆叔曰: “敝邑之急,朝不及夕,引领西望,曰庶几乎!”’杜注:“庶几晋来救。”汉书韩信传:‘汉王大怒,骂曰:“吾困于此,旦暮望而来佐我!”’
〔四〕 后汉书西羌传虞诩云:“公卿选懦,容头过身,张解设难,但计所费,不图其安。 ”意与此同。○铎按:上篇“而论者多恨不从惑议。余窃笑之,所谓媾亦悔”云云,乃节信笑诸论者也。此亦当同。
〔五〕 “以”犹“与”也。○铎按:例见上文。
〔六〕 今晏子无此文。○铎按:盖他书载晏子有此语,非必见晏子春秋。“钻”疑当作“ 饡”。说文:“饡,以羹浇饭也。”作“钻”则与“囷仓之蓄”不类矣。
〔七〕 续汉书百官志云:“大司农掌诸钱谷金帛诸货币。郡国四时上月旦见钱谷簿,其逋未毕,各具别之。边郡诸官请调度者,皆为报给,损多益寡,取相给足。”○铎按:“薄”即“簿”字,汉隶草、竹字头不分。
〔八〕 汉书高帝纪云:“常繇咸阳 ”,应劭曰:“繇者,役也。”颜师古注:‘繇,读曰 “傜”。’说文云:“役,戍边也。”傜、繇,役,并通。○铎按:说文:“役,古文从人。”“傜役”亦见下篇。
〔九〕 盐铁论地广篇云:“散中国肥饶之余,以调边境。边境强则中国安。”急就篇云: “边境无事,中国安宁。”后汉书庞参传:“
永初元年,凉州先零种羌反叛,遣车骑将军邓骘讨之。”参上书有云:“方今西州流民扰动,而征发不绝,重之以大军,疲之以远戍,农功消于转运,资财竭于征发。宜且振旅,督凉州士民转居三辅,休徭役以助其时,止烦赋以益其财。”节信所云,正谓参等。
诗痛“或不知叫号,或惨惨劬劳〔一〕”。今公卿苟以己不被伤,故竞割国家之地以与敌,杀主上之民以喂羌。为谋若此,未可谓知,为臣若此,未可谓忠〔二〕,才智未足使议〔三〕。
〔一〕 北山。○铎按:邹汉勋读书偶识三云:“如潜夫此言,则北山亦主于边患。此北山对东国、南国,殆幽、并之北山也。”又“惨惨”程本作“惨以”,盖三家诗异文。
〔二〕 史记苏秦传秦说魏襄王云: “凡群臣之言事秦者,皆奸人,非忠臣也。夫为人臣,割其主之地以求外交,偷取一时之功,而不顾其后,愿大王孰察之。”此文大旨本于彼。
〔三〕 艺文类聚四十八引桓子新论云:“尧试舜于大麓者,录天下事,如今之尚书官矣。宜得大贤智,乃处议持平焉。”
且凡四海之内者,圣人之所以遗子孙也;官位职事者,群臣之所以寄其身也。传子孙者,思安万世〔一〕;寄其身者,各取一阕〔二〕。故常其言不久行,其业不可久厌〔三〕。夫此诚明君之所微察也,而圣主之所独断〔四〕。今言不欲动民以烦可也。即然〔五〕,当修守御之备。必今之计,令虏不敢来,来无所得〔六〕;令民不患寇,既无所失。今则不然,苟惮民力之烦劳,而轻使受灭亡之大祸。非人之主,非民之将,非主之佐,非胜之主者也〔七〕。
〔一〕 新书过秦上篇云:“子孙帝王万世之业也。”汉书佞幸董贤传:‘王闳云:“陛下承宗庙,当传子孙于无穷。”’
〔二〕 阕,读为“缺”。“一缺” 犹今言“一任”矣。
〔三〕 “久行”上有脱字。方言云:“厌,安也。”汉书匈奴传赞云:“规事建议,不图万世之固,而偷恃一时之事者,未可以经远也。”○铎按:疑当作“故其言常不久行”,无脱字。
〔四〕 管子明法解云:“明主者,兼听独断。”霸言篇云:“独断者,微密之营垒也。”
〔五〕 ○铎按:“即”犹“若”也。说详经传释词卷八。
〔六〕 “来”字旧不重。按后汉书陈俊传云:“光武遣俊将轻骑驰出贼前,视人保壁坚完者,敕令固守,放散在野者,因掠取之。贼至无所得,遂散败。”即此意也。汉书晁错传云:“来而不能困,使得气去,后未易服也。”
〔七〕 孙子用闲篇文。“民”作“ 人”,无“非人之主”句。
且夫议者,明之所见也;辞者,心之所表也〔一〕。维其有之,是以似之〔二〕。谚曰:“何以服很?莫若听之〔三〕。”今诸言边可不救而安者,宜诚〔四〕以其身若子弟补边太守令长丞尉,然后是非之情乃定,救边乃无患。边无患,中国乃得安宁。
〔一〕 吕氏春秋离谓篇云:“辞者,意之表也。”
〔二〕 诗裳裳者华。○铎按:新序杂事一云:“唯善故能举其类”,下引此诗证之。刘向习鲁诗,此盖亦用鲁义也。
〔三〕 说文云:“很,不听从也。 ”礼记曲礼云:“很毋求胜”,郑注:“很,阋也。谓争讼也。”
〔四〕 “诚”疑“试”。○铎按: “诚”字当在“宜”上,传写误倒耳。下篇云:“今诚宜权时令边郡举孝一人,廉吏世举一人。”是其语例。笺非。
〔一〕 ○铎按:驱民内迁,前二篇已斥其谬矣。非但不可迁也,更当劝民往实之。此篇阐发实边之要义。
〔二〕 僖廿八年左传云:“民之情伪,尽知之矣。”
〔三〕 “预”下脱一字。说苑权谋篇云:“知命者预见存亡祸福之原。”吕氏春秋召类篇云:“祸福之所自来,众人以为命焉,不知其所由。”
〔四〕 庄子徐无鬼篇云:“筋力之士矜难。”
〔五〕 诗瞻彼洛矣云:“保其家邦。”
前羌始叛,草创新起,器械未备,虏或持铜镜以象兵,或负板案以类楯,惶惧扰攘,未能相持。一城易制尔〔一〕,郡县皆大炽〔二〕。及百姓暴被殃祸,亡失财货,人哀奋怒,各欲报雠〔三〕,而将帅皆怯劣软弱,不敢讨击,但坐调文书,以欺朝廷〔四〕。实杀民百则言一,杀虏一则言百;或虏实多而谓之少,或实少而谓之多〔五〕。倾侧巧文,要取便身利己,而非独忧国之大计,哀民之死亡也〔六〕。
〔一〕 御览三百五十七作“遑遽扰攘,未能相一,诚易制也”。
〔二〕 后汉书西羌传论云:“永初之闲,群种蜂起。自西戎作逆,未有陵斥上国若斯其炽也。”诗六月云:“玁狁孔炽”,毛传:“炽,盛也。 ”续汉书五行志云:“奸慝大炽。”王先生云:‘“郡县”下有脱文,宜言郡县不为意以至寇炽之事。’
〔三〕 “哀”当作“褱”,与“怀 ”同。史记司马相如传喻巴蜀檄云:“人怀怒心,如报私雠。”
〔四〕 史记李斯传云:“高闻其文书相往来。”汉书匈奴传颜师古注:“调,发也。”
〔五〕 后汉书皇甫规传云:“羌戎溃叛,不由承平,皆由边将失于绥御,乘常守安,则加侵暴,苟竞小利,则致大害,微胜则虚张首级,军败则隐匿不言。”按规所言,乃永和时事,而情状正与此同。汉书王莽传田况上言亦云:“盗贼始发,其原甚微,非部吏、伍人所能禽也。咎在长吏不为意,县欺其郡,郡欺朝廷,实百言十,实千言百。朝廷忽略,不辄督责,遂至延曼连州。”
〔六〕 韩非子外储说左下:‘●危曰:“公倾侧法令。”’汉书刑法志宣帝诏曰:“闲者吏用法,巧文寝深。”赵充国传:‘充国曰:“诸君但欲便文自营,非为公家忠计也。”’按“便身利己”即贾谊传所云“见利则逝,见便则夺,有便吾身者,则欺卖而利之”也。
又放散钱谷,殚尽府库,乃复从民假贷,彊夺财货。千万之家,削身无余,万民匮〔一〕竭,因随以死亡者,皆吏所饿杀也〔二〕。其为酷痛,甚于逢虏〔三〕。寇钞贼虏,忽然而过,未必死伤。至吏〔四〕所搜索剽夺〔五〕,游踵涂地〔六〕,或覆宗灭族,绝无种类;或孤妇女〔七〕,为人奴婢,远见贩卖〔八〕,至令〔九〕不能自活〔一〇〕者,不可胜数也〔一一〕。此之感天致灾,尤逆阴阳〔一二〕。
〔一〕 “匮”旧作“遗”。○铎按:下文“又遭蝗旱饥遗”,又引周书“其民可遗竭也” ,误并与此同。唐人书“匚”或变作“●”,见干禄字书。“匮”作“●”,故误为“遗”矣。
〔二〕 后汉书庞参传云:“比年羌寇特困陇右,供徭赋役,为损日滋,官负人责,数十亿万。今复募发百姓,调取谷帛,炫卖什物,以应吏求。外伤羌虏,内困征赋,县官不足,辄贷于民。民已穷矣,将从谁求?”西羌传云:“自羌叛十余年闲,兵连师老,不暂宁息。军旅之费,转运委输,用二百四十余亿,府帑空竭,延及内郡。边民死者,不可胜数,并、凉二州,遂至虚耗。”
〔三〕 后汉书南蛮传:‘中郎将尹就讨益州叛羌,益州谚曰:“虏来尚可,尹来杀我。” ’王氏所言,正指就等。汉书王莽传云:‘田况言:“ 今空复多出将率,郡县苦之,反甚于贼。”’又云:‘ 太师、更始合将锐士十余万人,所过放纵。东方为之语曰:“宁逢赤眉,不逢太师。太师尚可,更始杀我。” 卒如田况之言。’意与此同。
〔四〕 “吏”旧作“使”。
〔五〕 方言云:“搜、略,求也。就室曰搜,于道曰略。”说文云:“●,入家搜也。” 经典通用“索”。
〔六〕 “游”当为“旋”。汉书王子侯表序云:“旋踵亦绝。”晁错传云:“前死不还踵 ”,颜师古注:‘还,读曰“旋”。旋踵,回旋其足也。’蒯通传云:“刘、项分争,使人肝脑涂地。”
〔七〕 王先生云:‘“孤”下当有脱字。’继培按:当作“幼孤”。史记司马相如传云: “幼孤为奴。”或云:“孤妇女,谓略取妇女,使之孤独也。”汉书南粤传文帝赐佗书云:“寡人之妻,孤人之子。”○铎按:或说是。孤,使动词。
〔八〕 后汉书光武帝纪建武七年诏:“吏人遭饥乱,及为青、徐贼所略,为奴婢下妻,欲去留者,恣听之。敢拘制不还,以卖人法从事。”晋书刑法志陈群新律序云:“旧律,盗律有和卖买人。”
〔九〕 “令”旧作“今”。
〔一〇〕“活”旧作“治”。
〔一一〕“也”字疑衍。○铎按:“ 也”字当在“阴阳”下。
〔一二〕汉书严助传淮南王安上书云:“臣闻军旅之后,必有凶年。言民之各以其愁苦之气,薄阴阳之和,感天地之精,而灾气为之生也。”魏相传相上书亦用淮南语。
且夫士重迁〔一〕,恋慕坟墓〔二〕,贤不肖之所同也。民之于徙〔三〕,甚于伏法。伏法不过家一人死尔。诸亡失财货,夺土远移,不习风俗,不便水土,类多灭门,少能还者。代马望北,狐死首丘〔四〕,边民谨顿〔五〕,尤恶内留。虽知祸大〔六〕,犹愿守其绪业〔七〕,死其本处,诚不欲去之极。太守令长,畏恶军事,皆以素非此土之人,痛不着身,祸不及我家〔八〕,故争郡县以内迁〔九〕。至遣吏兵〔一〇〕,发民禾稼,发彻屋室〔一一〕,夷其营壁〔一二〕,破其生业〔一三〕,彊劫驱掠,与其内入〔一四〕,捐弃羸弱,使死其处。当此之时,万民怨痛,泣血叫号〔一五〕,诚愁鬼神而感天心。然小民谨劣〔一六〕,不能自达阙廷,依官吏家,迫将威严〔一七〕,不敢有挚〔一八〕。民既夺土失业,又遭蝗旱饥匮〔一九〕,逐道东走,流离分散〔二〇〕,幽、冀、兖、豫,荆、扬、蜀、汉,饥饿死亡,复失太半〔二一〕。边地遂以丘荒〔二二〕,至今无人。原祸所起,皆吏过尔〔二三〕。
〔一〕 “夫士重迁”当作“安土重迁”。汉书元帝纪永光四年诏曰:“安土重迁,黎民之性,骨肉相附,人情所愿也。”通典一引崔实政论云: “小人之情,安土重迁,宁就饥馁,无适乐土之虑。”
〔二〕 见救边篇注。
〔三〕 王先生云:‘“于徙”疑“ 畏徙”之误。’
〔四〕 后汉书班超传云:“狐死首丘,代马依风。”文选古诗十九首李善注引韩诗外传云:‘诗曰:“代马依北风,飞鸟栖故巢。”皆不忘本之谓也。’
〔五〕 顿,读为“钝”。○铎按:方言十:“顿、愍,惛也。”谨顿,谓谨愿惛闇也。二字平列,又叠韵。
〔六〕 “大”旧作“人”。○铎按:班禄篇:“乃用奢夸廓人”,“人”误作“大”,犹此“大”误作“人”也。
〔七〕 盐铁论论诽篇云:“绪业不备者,不可以言理。”
〔八〕 列女传魏曲沃负曰:“有祸必及吾家。”
〔九〕 “争”下当脱“坏”字。叙录云:“令坏郡县,殴民内迁。”
〔一〇〕汉书何并传云:“并自从吏兵追林卿。”
〔一一〕诗十月之交云:“彻我墙屋。”赵策:‘孟尝君曰:“毋发屋室。”’按“发”字与上复,此当读为“废”。说文云:“废,屋倾也。” ○铎按:下“发”字不误,上“发”字当为“癹”。说文:“癹,以足蹋夷艸。”引春秋传曰:“癹夷□崇之。”今隐六年左传作“芟夷”,杜注:“芟,刈也。” 癹、芟义近。“癹民禾稼”,犹言“刈民禾稼”耳。后汉书西羌传:“乃遂刈其禾稼,发彻室屋”,即本此文,是其明证矣。“癹”作“发”者,世人多见“发”,少见“癹”,故“癹”讹而为“发”,或改为“芟”,班固答宾戏:“夷险发荒”,一作“芟荒”,尤其着例。此“癹”字若不误为“发”,则校者亦必改为“芟” 。古书有因字误,而转足考见旧本者,此类是已。夫屋可言发(盐铁论散不足篇“发屋卖业”是),而禾稼不可言发。汪不订上句之误,而辄改下读,盖泥于废、芟之本训,而适忘成十三年左传有“芟夷我农功”之文。故有待今日之补苴也。
〔一二〕汉书赵充国传云:“行必为战备,止必坚营壁。”吕氏春秋似顺论云:“往而夷夫垒”,高诱注:“夷,平也。”
〔一三〕汉书荆王刘贾传云:“入楚地,烧其积聚,以破其业。”高帝纪云:“不事家人生产作业。”后汉书循吏仇览传云:“劝人生业,为制科令,至于果菜为限,□豕有数。”
〔一四〕○铎按:“其”犹“之”也。此言太守令长强驱其民,使与之入居内郡也。本书之、其多互用,上文“此之感天致灾”,以“之”为“其 ”,犹此以“其”为“之”矣。
〔一五〕诗雨无正云:“鼠思泣血。 ”“叫号”见救边篇。
〔一六〕○铎按:汉书贾谊传:“其次仅得舍人”,注:“仅,劣也。”周语:“余一人仅亦守府”,注:‘“仅”犹“劣”也。’谨、仅、仅并字异而义同。
〔一七〕“威”旧作“灭”,据程本改。韩非子六反篇云:“吏威严而民听从。”
〔一八〕“挚”疑“违”,字形相近而误。○铎按:二字形远,无缘致误。此疑当作“敢有不慹”。说文:“慹,怖也。”言敢有不惧耳。汪说失之。
〔一九〕“匮”旧作“遗”。○铎按:此篇“匮”误作“遗”,凡三见。说详上。
〔二〇〕吕氏春秋贵直论:‘狐援曰:“吾今见民之洋洋然东走,而不知所处。”’或云:此“东”疑“奔”之误。后汉书隗嚣传讨王莽檄云:“ 生者则奔亡流散,幼孤妇女,流离系虏。”○铎按:寇发于西,故人民东走,下文兖、豫、荆、扬,皆在并、凉之东也。“东”字不误。
〔二一〕后汉书冯衍传云:“四垂之人,肝脑涂地,死亡之数,不啻大半。”汉书高帝纪韦昭注:“凡数,三分有二为太半,有一分为少半。”
〔二二〕意林云:“边境牛羊,不可久荒。”“牛羊”即上文“太半”之误。“丘”旧作“ 兵”,据叙录改。后汉书梁统后冀传云:“包含山薮,远带丘荒。”文选陆士衡叹逝赋云:“□城阙之丘荒。 ”隶释广汉太守沈子琚绵竹江堰碑云:“躬耕者少,溉田●●”。“●●”即“丘荒”。按广雅释诂云:“丘,空也。”汉书息夫躬传“丘亭”,后汉书庞参传“丘城”,皆取此义。西羌传虞诩疏曰:“众羌内溃,郡县兵荒。”“兵荒”疑亦“丘荒”之误。
〔二三〕后汉书西羌传云:“羌既转盛,而二千石令长多内郡人,并无战守意,皆争上徙郡县,以避寇难。朝廷从之,遂移陇西徙襄武,安定徙美阳,北地徙池阳,上郡徙衙。百姓恋土,不乐去旧,遂乃刈其禾稼,发彻室屋,夷营壁,破积聚。时连旱蝗饥荒,而驱踧劫略,流离分散,随道死亡。或弃捐老弱,或为人仆妾,丧其大半。”皆本此文。
夫土地者,民之本也,诚不可久荒以开敌心〔一〕。且扁鹊之治病也〔二〕,审闭结〔三〕而通郁滞〔四〕,虚者补之,实者泻之,〔五〕故病愈而名显。伊尹之佐汤也,设轻重而通有无,损积余以补不足,故殷治而君尊〔六〕。贾谊痛于偏枯躄痱之疾〔七〕。今边郡千里,地各有两县,户财置数百〔八〕,而太守周回万里,空无人民,美田弃而莫垦发〔九〕;中州内郡〔一〇〕,规地拓〔一一〕境,不能半〔一二〕边,而口户百万〔一三〕,田亩一全〔一四〕,人众地荒,无所容足〔一五〕,此亦偏枯躄痱之类也。
〔一〕 “开敌心”旧作“开垦”,据意林改。叙录亦云:“今又丘荒,虑必生心。”列女传晋献骊姬云:“边境无主,则开寇心。夫寇生其心,民嫚其政,国之患也。”按晋语“开”作“启”。汉避景帝讳,以“启”为“开”。
〔二〕 史记云:“扁鹊者,姓秦氏,名越人。”
〔三〕 汉书艺文志论经方云:“通闭解结,反之于平。”
〔四〕 素问六元正纪大论:‘黄帝曰:“郁之甚者,治之奈何?”岐伯曰:“木郁达之,火郁发之,土郁夺之,金郁泄之,水郁折之。”’“滞 ”字旧脱,据意林补。淮南子俶真训云:“血脉无郁滞。”
〔五〕 素问三部九候论:‘岐伯曰:“必先度其形之肥瘦,以调其气之虚实。实则泻之,虚则补之。”’
〔六〕 管子地数篇云:“昔日桀霸有天下,而用不足。汤有七十里之薄,而用有余。伊尹善通移轻重,开阖决塞,通于高下徐疾之策,坐起之费时也。”
〔七〕 新书解县篇云:“天下非特倒县而已也,又类躄,且病痱。夫躄者一面病,痱者一方痛。”说文云:“痱,风病也。●,半枯也。”素问生气通天论云:“汗出偏沮,使人偏枯。”
〔八〕 汉书文帝纪二年颜师古注: ‘“财”与“才”同。’
〔九〕 汉书刘屈牦传云:“兴美田以利子弟宾客。”
〔一〇〕汉书司马相如传大人赋云: “在乎中州”,颜师古注:“中州,中国也。”“内郡 ”注见救边篇。
〔一一〕“拓”与“柝”同。
〔一二〕“半”旧作“生”,孙侍御改。
〔一三〕“口户”疑倒。
〔一四〕王先生云:‘“全”当作“ 金”,谓直贵也。古以一斤为一金。’继培按:“一” 盖“不”字之坏。管子禁藏篇云:“户籍田结者,所以知贫富之不赀也。故善者必先知其田,乃知其人。田备然后民可足也。”“不全”即“不备”之谓。○铎按:汪说近是。
〔一五〕荒”当为“狭”。商子算地篇云:“地狭而民众者,民胜其地。”来民篇云:“土狭而民众。”史记货殖传云:“地小人众。”又云:“ 土地小狭民人众。”盐铁论园池篇云:“三辅迫近于山河,地狭人众。”皆其证也。通典一引崔实政论云:“ 今青、齐、兖、冀,人稠土狭,不足相供,而三辅左右及凉、幽州内附近郡,皆土旷人稀,厥田宜稼,悉不肯垦。今宜徙贫民不能自业者于宽地,此亦开草辟土振民之术也。”晏子春秋杂下云:“不得容足而寓焉。”
周书曰:“土多人少,莫出其材,是谓虚土,可袭伐也。土少人众,民非其民,可匮〔一〕竭也。”是故土地人民必相称也〔二〕。今边郡多害而役剧〔三〕,动入祸门〔四〕。不为兴利除害,有以劝之,则长无与复之〔五〕,而内〔六〕有寇戎之心〔七〕。西羌北虏,必生窥欲,诚大忧也。
〔一〕 “匮”旧作“遗”。
〔二〕 逸周书文传解云:“土多民少,非其土也。土少人多,非其人也。”又云:‘开望曰:“土广无守可袭伐,土狭无 食可围竭。二祸之来,不称之灾。”’孔晁注:“政以人土相称为善也。”礼记王制云:“凡居民,量地以制邑,度地以居民。地邑民居,必参相得也。”尉缭子兵谈篇云:“量土地肥硗而立邑,建城称地,以城称人,以人称粟。三相称,则内可以固守,外可以战胜。”商子来民篇云:“地方百里者,山陵处什一,薮泽处什一,溪谷流水处什一,都邑蹊道处什一,恶田处什一,良田处什四。□此食作夫五万。其山陵溪谷薮泽,可以给其材,都邑蹊道,足以处其民。先王制土分民之律也。今秦之地,方千里者五,而谷土不能处二,田数不满百万,其薮泽溪谷名山大川之财物货宝,又不尽为用。此人不称土也。”
〔三〕 后汉书和帝纪永元十三年诏曰:“幽、并、凉州户口率少,边役众剧。”
〔四〕 史记赵世家:‘李兑曰:“ 同类相推,俱入祸门。”’
〔五〕 ○铎按:“有以劝之,则长无与复之”,“与”犹“以”也,互文耳。
〔六〕 “内”旧作“门”。
〔七〕 管子法法篇云:“期于兴利除害。”治国篇云:“先王者善为民除害兴利,故天下之民归之。所谓兴利者,利农事也。所谓除害者,禁害农事也。农事胜则入粟多,入粟多则国富,国富则安乡重家;安乡重家,则虽变俗易习,驱众移民,至于杀之,而民不恶也。此务粟之功也。上不利农则粟少,粟少则人贫,人贫则轻家,轻家则易去,易去则上令不能必行;上令不能必行,则禁不能必止;禁不能必止,则战不必胜,守不必固矣。”盐铁论未通篇云:‘传曰:“ 大军之后,累世不复。”方今郡国田野有陇而不垦,城郭有宇而不实,边郡何饶之有乎?’汉书严助传淮南王安上书云:“四年不登,五年复蝗,民生未复。”徐乐传云:“间者,关东五谷数不登,年岁未复,民多穷困,重之以边境之事,推数循理而观之,民宜有不安其处者矣。不安故易动,易动者,土崩之埶也。”晁错传云:“陛下不救,则边民绝望,而有降敌之心。”
百工制器,咸填其边,散之兼倍,岂有私哉?乃所以固其内尔。先圣制法,亦务实边,盖以安中国也。譬犹家人遇寇贼者,必使老小羸软居其中央,丁彊武猛卫其外〔一〕。内人奉其养,外人御其难,蛩蛩距虚,更相恃仰,乃俱安存〔二〕。
〔一〕 白虎通五行篇云:“丁者,强也。”论衡无形篇云:“身气丁彊。”
〔二〕 吕氏春秋不广篇云:“北方有兽名曰蹶,鼠前而兔后,趋则跲,走则颠,常为蛩蛩距虚取甘草以与之。蹶有患害也,蛩蛩距虚必负而走。 ”尔雅释地作“邛邛岠虚”。韩非子外储说左上云:“ 不恃仰人而食。”新书道德说云:“物莫不仰恃德。” 论衡感类篇云:“
功无大小,德无多少,人须仰恃赖之者,则为美矣。”
诏书法令:二十万口,边郡十万,岁举孝廉一人;员除世举廉吏一人〔一〕。羌反以来,户口减少,又数易太守,至十岁不得举。当职勤劳而不录〔二〕,贤俊蓄积而不悉〔三〕,衣冠无所觊望〔四〕,农夫无所贪利,是以逐稼中灾,莫肯就外。古之利其民,诱之以利,弗胁以刑〔五〕。易曰:“先王以省方观民设教〔六〕。”是故建武初〔七〕,得边郡,户虽数百,令岁举孝廉,以召来人。今诚宜权时令边郡举孝一人,廉吏世〔八〕举一人,益置明经百石一人〔九〕,内郡人将妻子来占着〔一〇〕,五岁以上,与居民同均,皆得选举。又募运民耕边入谷,远郡千斛,近郡二千斛,拜爵五大夫〔一一〕。可不欲爵者,使食倍贾于内郡〔一二〕。如此,君子小人各有所利,则虽欲令无往,弗能止也。此均〔一三〕苦乐,平傜役,充边境,安中国之要术也。
〔一〕 “诏书”以下,文有脱误。按后汉书丁鸿传云:‘永元四年,代袁安为司徒。时大郡口五六十万,举孝廉二人, 小郡口二十万并有蛮夷者,亦举二人。帝以为不均,下公卿会议。鸿与司空刘方上言:“凡口率之科,宜有阶品,蛮夷错杂不得为数。自今郡国,率二十万口,岁举孝廉一人;四十万,二人;六十万,三人;八十万,四人;百万,五人;百二十万,六人;不满二十万,二岁一人;不满十万,三岁一人。”帝从之。’和帝纪永元十三年诏曰:“幽、并、凉州,户口率少,边役众剧,束修良吏,进仕路狭。抚接夷狄,以人为本。其令缘边郡,口十万以上,岁举孝廉一人;不满十万,二岁举一人;五万以下,三岁举一人。”○俞樾云:‘依文诠解,亦自可通。后汉书丁鸿传:“自今郡国,率二十万口,岁举孝廉一人。”又和帝纪:“令缘边郡,口十万以上,岁举孝廉一人。”是汉制举孝廉,内郡与边地不同。此文则合并言之。“诏书法令,二十万口”,此以内地言也;“边郡十万”,此以边地言也;其下云“岁举孝廉一人”,则合内地边地而言也。如分别言之,当云“ 诏书法令,郡国二十万口,岁举孝廉一人;边郡十万口,岁举孝廉一人”,则文义自明矣。“员除世”句,“ 世”乃“三十”二字之误。“除”疑当为“际”。淮南原道训:“高不可际”,注曰:“际,至也。”“际” 与“至”一声之转。以“际”为“至”,盖汉人语。“ 员际三十,举廉吏一人”,言满三十员,则举一廉吏也。下文云:“廉吏世举一人”,“世”亦当为“三十” 。’○铎按:俞说是。“世”即“卅”之讹。说文:“
卅,三十并也。”述赦篇:“令世岁老古时一赦”,浮侈篇:“或丁夫世不傅犁锄”,“ 世”字误与此同。
〔二〕 毛诗卷耳序云:“知臣下之勤劳。”汝坟郑笺云:“贤者而处勤劳之职。”
〔三〕 “不”字旧脱,据程本补。新语术事篇云:“道术蓄积而不舒。”吴越春秋:‘伍子胥曰:“平王卒,吾志不悉矣。”’
〔四〕 汉书杜周传云:“衣冠谓钦为盲杜子夏”,颜师古注:“衣冠,谓士大夫也。”说文云:“觊,●幸也。”小尔雅广言云:“觊,望也。 ”
〔五〕 “利其民”之“利”当为“ 理”。理,治也。襄廿六年左传云:“古之治民者,劝赏而畏刑。”杜注:“乐行赏而惮用刑。”○铎按:“ 利”当为“制”,涉上下文二“利”字而误。“制”本作“
●”,故与“利”恒相乱,边议篇:“易利御寇”,旧讹“制”,卜列篇:“奉成阴阳而制物”,旧误“利”,其比也。“制民”与篇首“制国 ”义近。书吕刑:“折民惟刑”,一作“制民惟刑”,陶潜四八目引同,此古言“制民”之证。
〔六〕 观象辞。
〔七〕 后汉光武纪元。
〔八〕 ○铎按:“世”当为“卅” ,说见上。“人”程本作“又”,讹。
〔九〕 ○铎按:上文“边郡举孝一人,廉吏卅举一人”,皆言口率,不言其秩,疑此“百石”当为“百户”,言此时边郡户口锐减,每百户得增置一明经,所谓权宜之计也。
〔一〇〕“占”旧作“召”。史记田叔传云:“因占着名数,家于武功”,索隐云:“言卜日而自占着家口名数,隶于武功,犹今附籍然也。”汉书宣帝纪地节三年诏曰:“流民自占八万余口”,颜师古注:“占者,谓自隐度其户口而着名籍也。”二家说 “占”字各异,颜氏得之。○铎按:小司马以“家”为 “家口”亦误。说文:“家,居也。”言居于武功也。列子天瑞篇:“国不足,将嫁于卫”,家、嫁古字通。
〔一一〕汉书百官公卿表云:“爵九级,五大夫。”
〔一二〕“可”疑“其”之误。“贾 ”读为“价”。墨子号令篇云:“牧粟米布钱金,出内畜产,皆为平直其贾,与主人券书之。事已,皆各以其贾倍赏之。又用其贾贵贱多少赐爵。欲为吏者许之。其不欲为吏,而欲以受赐赏爵禄若赎士亲戚所知罪人者,以令许之。”此文本于彼。
〔一三〕“此均”二字旧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