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问“道”。曰:“道也者,通也,无不通也。 ” 〔注〕万物由之以通。或曰: “可以适它与?” 〔注〕言道既可以通中国而适夷狄,学亦可以统正典而兼诸子也。曰: “适尧、舜、文王者为正道,非尧、舜、文王者为它道,君子正而不它。” 〔疏〕“道也者,通也,无不通也”者,说文:“通,达也。”圣道无所不通,犹大路无所不达。太玄达:“次五达于中衢,大小无迷。测曰:‘达于中衢,道四通也。’”“可以适它与”者,大学郑注云:“它技,异端之技也。”按:谓道既无所不通,则亦可由是以通于百家之说。艺文志云::“易曰:‘天下同归而殊涂,一致而百虑。’今异家者各推所长,穷知究虑,以明其指。虽有蔽短,合其要归,亦六经之支与流裔。”然则诸子之言,本由圣人之道而出,为圣人之道者,何不可通于诸子之术耶?“它”,世德堂本作“他”,下同。“适尧、舜、文王者为正道”云云者,此孔子之志,春秋之义也。孔子作春秋,口授弟子,大要在乎法尧、舜,述文王。故开宗明义既系正月于王,明人道之始,而终书西狩获麟,以比尧、舜之隆,凤皇来仪。弟子传其义,则于篇首述之曰:“王者孰谓?谓文王也。”于篇终述之曰:“拨乱世,反诸正,莫近诸春秋。其诸君子乐道尧、舜之道也与!”明乎经世之事,太平之效,非三圣人者莫与归也。子思述其义于中庸,则曰:“仲尼祖述尧、舜,宪章文、武”郑注云:“此以春秋之义明孔子之德。”是也。故序录尚书,则讬始二典;而于匡人之厄,又曰:“文王既没,文不在兹乎!”盖孔子之志可推见者如此。自余衰周诸子,若农家者流为神农之言,道家者流为黄帝之言,墨家者流为夏后氏之言,舍尧、舜、文王而依讬古圣,别立宗旨,则董生所谓非六艺之科、孔子之术者,皆子云所谓它道也。
或问“道”。曰:“道若涂若川,车航混混,不舍昼夜。” 〔注〕车之由涂,航之由川,混混往来交通。或曰:“焉得直道而由诸?” 〔注〕涂、川皆形曲也,此亦因形以取譬。曰:“涂虽曲而通诸夏则由诸,川虽曲而通诸海则由诸。” 〔注〕以谕经学通于圣道。或曰:“事虽曲而通诸圣则由诸乎?” 〔注〕大解曲通归正之义。〔疏〕“或问道”,集注引宋、吴本无“道”字,故宋、吴皆以“道若涂若川”云云为或问之语,而下无答文,乃子云鄙或人之问,非所问而不应也。此因缘误文,妄自生义,无异郢书燕说矣。“车航混混”者,广雅释训云:“混混,流也。”“不舍昼夜”,论语子罕文,此喻道之不可须臾离也。“或曰‘焉得直道而由诸’ ”,音义:“天复本无‘或曰’二字。焉,于虔切,下以意求之。”“涂虽曲而通诸夏则由诸”云云者,说文:“●,中国之人也。”按:经传以为中国之称。隶省 “臼”作“夏”。通诸之“诸”义如“于”,仪礼乡射礼郑注云:“诸,于也。”由诸之“诸”义如“之”,土昏礼记注云:“诸,之也。”“或曰:事虽曲而通诸圣则由诸乎”,音义:“天复本无‘或曰’二字。”按:与上文同,皆二人之词,而中省“曰”字例,说详古书疑义举例。各本有“或曰”字,义较易明。又按:音义两出此文“或曰”云云,次“请问礼莫知”之下、“天与”之上,是其所据本此章当在“焉以为德”之后,“或问天”之前。今本移此,盖校书者以与上章同是问道,故使以类相从欤? 注“大解曲通归正之义”。按:司马云:“杨子设为或人意寤,以结上意耳。”
道、德、仁、义、礼,譬诸身乎? 〔注〕不可无之于一。夫道以导之,德以得之,仁以人之,义以宜之,礼以体之,天也。 〔注〕五者人之天性。合则浑,离则散,一人而兼统四体者,其身全乎! 〔注〕四体合则浑成人,五美备则混为圣,一人兼统者,德备如身全。〔 疏〕“道、德、仁、义、礼,譬诸身乎”者,全体谓之身。后文云:“一人而兼统四体者,其身全乎!”明身为大名,体为小名。说文“身,□也”;“体,总十二属也” 。段注云:“首之属有三:曰顶,曰面,曰颐。身之属三:曰肩,曰背,曰●。手之属三:曰□,曰臂,曰手。足之属三:曰股,曰胫,曰足。”是许以体为大名,身为小名,适与此相反。按:尔雅释诂云:“身,我也。”墨子经上云::“体,分于兼也。”然则全谓之身,分谓之体,经籍相承以为通诂。许君此解,有异常行也。“道以导之”云云者,管子君臣云:“道也者,上之所以导民也。”释名释言语云:“道,导也,所以通导万物也。”说文:“导,引也。”乐记云:“德者,得也。”释言语云:“德,得也,得事宜也。”中庸云: “仁者,人也。”郑注云:“人读如‘相人偶’之‘人 ’,以人意相存问之言。”春秋繁露仁义法云:“仁之为言,人也。”中庸又云:“义者,宜也。”释言语云:“义,宜也,裁制事物,使合宜也。”礼器云:“礼也者,犹体也。”释言语云:“礼,体也,得事体也。 ”“合则浑,离则散”者,音义:“则浑,户昆切。” 按:列子天瑞云:“气形质具而未相离谓之浑沦。”浑即浑沦之谓。说文:“●,分离也。”经典通用“散” 。太玄玄莹云:“其所循也直,则其体也浑。其所循也曲,则其体也散。”亦浑、散对文。“一人而兼统四体者,其身全乎”者,此证明合则浑之义。道、德、仁、义、礼称名不同,同施于事则一。犹人之四体所处各异,而运行则通。差别道、德、仁、义、礼,而去彼取此,犹欲分析四体,用其一而废其余也。老子云:“故失道而后德,失德而后仁,失仁而后义,失义而后礼。” 是道家分道、德、仁、义、礼为五等,道为上,德次之,仁次之,义又次之,礼为下。此文即所以明彼说之非者也。 注“五者人之天性”。按:司马云:“天性自然,不可增损。” 注“四体”至“身全”。按:弘范此注,循文释义,虽未尽杨旨,而大体不误。陶氏鸿庆读法言札记云:“人,即上文‘人以仁之’之‘人’。礼记中庸篇:‘仁者,人也。’郑注云:‘人也,读如相人偶之人。’是人即仁也。四体指道、德、义、礼言之。道、德、义、礼以仁为本,故曰以一人而兼统四体也。”不知此文以四体譬道、德、仁、义、礼,乃从不可分离之义为言,非以四体分配此五事。必胶执数目以求符合,斯亦惑之甚矣!
或问“德表”。曰:“莫知作,上作下。” 〔注〕作,为也。莫知为上之乐,为下之苦。请问“礼莫知”。 〔注〕言已有礼制,则有尊卑。曰:“行礼于彼,而民得于此,奚其知!” 〔注〕君自行礼于上,而民承化于下。或曰:“孰若无礼而德?”曰:“礼,体也。人而无礼,焉以为德? ” 〔注〕礼如体。无体,何得为人?无礼,何能立德?〔疏〕“德表”者,说文:“●,上衣也。”引伸为凡外着之义。司马云:“问有德之人在上,其治化表见于外者何如。”“莫知作,上作下”者, “莫知作”为句,“上作下”为句,“作”与“下”韵。盖古书有是语,子云引之,以证德表之说也。作者,兴起之谓。康诰云“作新民”,孟子云“民日迁善而不知为之者”,即此文之义。言莫知所以兴起而兴起者,乃上之有以兴起其下也。“请问礼莫知”,音义:“天复本作‘请问莫知’。”按:此承上文而发问,不得有 “礼”字,当以天复本为正。“行礼于彼,而民得于此,奚其知”者,大戴礼礼察云:“故婚姻之礼废,则夫妇之道苦,而淫辟之罪多矣。乡饮酒之礼废,则长幼之序失,而争斗之狱繁矣。聘射之礼废,则诸侯之行恶,而盈溢之败起矣。丧祭之礼废,则臣子之恩薄,而倍死忘生之徒众矣。凡人之知,能见已然,不能见将然。礼者禁将然之前,而法者禁于已然之后,是故法之用易见,而礼之所为生难知也。若夫庆赏以劝善,刑罚以惩恶,先王执此之正,坚如金石;行此之信,顺如四时;处此之功,无私如天地尔。岂顾不用哉?然如曰‘礼云,礼云’,贵绝恶于未萌,而起敬于微眇,使民日徙善远罪而不自知也。”孔氏广森补注云:“先王之治天下,户户而赏之,不能遍也;人人而刑之,又不可胜诛也。是故因人之情而为之节文,以丧祭之礼作其孝,以射乡之礼作其让,以朝觐聘享之礼作其恭。天下卉然知天子之意,曰:‘礼于死者尚不忘也,况生存乎?礼于它人之长尚如此其敬也,况君父乎’?是故示之以恭,则不臣者愧;示之以让,则不弟者耻;示之以孝,则不子者悔。此‘行礼于彼,而民得于此’之说也。”“孰若无礼而德”者,此道家言也。老子云:“夫礼者,忠信之薄,而乱之首。”庄子马蹄云:“夫至德之世,同与禽兽居,族与万物并,恶乎知君子小人哉?同乎无知,其德不离。同乎无欲,是为素朴。素朴而民性得矣。”前文言“行礼于彼,而民得于此”,故设此问,谓孰若行德而民性自得之为至也。“礼,体也”云云者,儒者之意,以礼为德之本,圣人缘人情以制礼,礼成而后德生焉。系辞云:“是故履德之基也。”侯果云:“履礼,蹈礼不倦,德之基也。”荀子劝学云:“礼者,法之大分,群类之纲纪也,故学至乎礼而止矣。夫是之谓道德之极。”是礼为德体,无礼是无体也。故曰:“人而无礼,焉以为德?” 注“作,为也。莫知为上之乐,为下之苦”。按:此增字为解,而于上下文义仍不相协,恐非杨旨。 注“言已有礼制,则有尊卑”。按:此据误本作义,殊不可通。疑出后人增益,非弘范旧文也。
或问“天”。曰:“吾于天与,见无为之为矣! ”或问:“雕刻众形者匪天与?”曰:“以其不雕刻也。如物刻而雕之,焉得力而给诸?” 〔疏〕前文以道、德、仁、义、礼为天,故设此问。音义:“天与,音余。”“无为之为”者,哀公问云:“无为而物成,是天道也。”荀子天论云: “不为而成,不求而得,夫是之为天职。”本书孝至云:“或曰:‘君逸臣劳,何天之劳?’曰:‘于事则逸,于道则劳。’”按:于事逸者,无为也;于道劳者,无为之为也。“雕刻众形者匪天与”者,庄子大宗师云:“覆载天地,刻雕众形而不为巧。”又天道云:“覆载天地,刻雕众形而不为巧,此之谓天乐。”“物刻而雕之”,御览一引作“物物刻而雕之”(一)。
(一)今本御览此段引文在卷二,“ 物物”但作“物”。
老子之言道德,吾有取焉耳。 〔注〕可以止奔竞,训饕冒之人。及捶提仁义,绝灭礼学,吾无取焉耳。 〔注〕老子之绝学,盖言至理之极,以明无为之本。斯乃圣人所同,子云岂其异哉?夫能统远旨,然后可与论道。悠悠之徒,既非所逮,方崇经世之训,是故无取焉耳。无取焉何者?不得以之为教也。〔疏〕史记老庄申韩列传云:“老子者,楚苦县厉乡曲仁里人也。姓李氏,名耳,字伯阳,谥曰聃,周守藏室之史也。老子脩道德,其学以自隐无名为务。居周久之,见周之衰,乃遂去。至关,关令尹喜曰:‘子将隐矣,彊为我着书。’于是,老子乃着书上、下篇,言道德之意五千余言而去,莫知其所终。” 陆德明老子道德经释文:“老子姓李名耳。河上公云名重耳,字伯阳,陈国苦县厉乡人。史记云字聃,又云仁里人,又云陈国相人也。”四书释地又续云:“苦县属陈,老子生长时,地尚楚未有。陈灭于惠王,在春秋获麟后三年,孔子已卒,况老聃乎?史记冠楚于苦县上,以老子为楚人者,非也。”梁氏玉绳史记志疑云:“考葛洪神仙传谓楚苦县人。隶释边韶老子铭谓楚相县人,春秋之后,相县虚荒,今属苦,在赖乡之东,濄水处其阳。并仍史误。而晋皇甫谧高士传云陈人,陆氏经典序录云陈国苦县厉乡人,唐段成式酉阳杂俎玉格篇云老君生于陈国苦县赖乡涡水之阳九井西李下,固未尝误。” 又云:“老子是号,生即皓然,故号老子。耳其名,聃其字,非字‘伯阳’。索隐本作‘名耳,字聃’,无‘ 伯阳谥曰’四字,与后书桓纪延熹八年注引史合。并引许慎云‘聃,耳漫也’,故名耳,字聃。有本字伯阳,非正。老子号伯阳父,此传不称,则是后人惑于神仙家之傅会,妄窜史文。”按:梁说是也。传“楚苦县”字亦后人妄改,曾子问孔疏引史记作“陈国苦县”可证。 “老子之言道德,吾有取焉耳”者,前文云:“道、德、仁、义、礼,譬诸身乎?”则道德本儒家所同言,故有取也。“及捶提仁义,绝灭礼学,吾无取焉耳”者,音义:“捶,都回切。旧本皆从‘手’,掷也。提,徒计切,亦掷也。汉书云:‘以博局提吴太子。’”按:广雅释诂云:“捶,擿也。”擿、掷同字。老子云:“绝仁弃义,民复孝慈。”又云:“绝学无忧。”艺文志云:“道家者流,盖出于史官,历记成败、存亡、祸福、古今之道,然后知秉要执本,清虚以自守,卑弱以自持,此君人南面之术也。合于尧之克攘,易之嗛嗛,一谦而四益,此其所长也。及放者为之,则欲绝去礼学,兼弃仁义,曰独任清虚,可以为治。” 注“老子”至 “教也”。按:此与前篇论庄注义相同,所谓右道左儒,乃晋人风尚然也。
吾焉开明哉?惟圣人为可以开明,它则苓。 〔注〕焉,安也。开,发也。大哉,圣人言之至也!开之,廓然见四海; 〔注〕日月齐明,视其文者,不下堂知四方。闭之,閛然不睹墙之里。 〔注〕不开圣卷,谕无所见。〔疏〕 “吾焉开明哉?惟圣人为可以开明”者,前篇云:“日有光,月有明。三年不目日,视必盲;三年不目月,精必蒙。”谓不见圣人之道,犹不见日月。此又申其义,谓欲自求光明者,舍圣人之言则不可得也。仲尼燕居云:“三子者,既得闻此言也于夫子,昭然若发蒙矣。” “开明”即发蒙之意,言开蒙以为明也。“它则苓”者,音义:“则苓,音聆。”俞云:“‘苓’当读为‘笭 ’。说文竹部:‘笭,车笭也。’释名释车曰:‘笭横在车前,织竹作之,孔苓苓也。’此言惟圣人为可以开明,其他则如车笭然,所见者小矣。”按:俞说是也。苓、笭古字通。“开之,廓然见四海;闭之,閛然不睹墙之里”者,音义:“閛然,匹庚切,闭门也。俗本作 ‘闇然’,误。诸本皆作‘閛’。”按:此承上文而言,开之谓开明,闭之谓闭明也,“閛”当为“闇”,闇然与廓然相反为义。玉篇:“閛,门扉声。”閛以声言,与“不睹”云云意不相协。“闇”字漫漶,故误为“閛”。音义所谓俗本者,乃旧本之仅存者耳。“四海” ,喻远;“墙之里”,犹云墙以内,喻近。学者能开其明于圣言,则廓然可以见至远;苟闭其明,则闇然不能睹至近。御览三百九十引作“开之,廓然见四海之内;闭之,寂然不睹墙垣之里”。注“焉,安也。开,发也 ”。按:学记:“开而弗达。”郑注云:“开为发头角。”孔疏云:“开谓开发事端,但为学者开发大义头角而已。”是开即发也。世德堂本正文“它则苓”下有“开发”字,此明是涉注而衍。可悟旧本此文李注止“开发”二字,在正文“它则苓”三字之下,传写者不知“苓”字之义,更误以此二字与“苓”字连属为文也。治平本此注有“焉,安也”字,乃后人妄增。焉安常训,固无烦解说也。 注“不开圣卷,谕无所见”。按:弘范意以开之,闭之为开卷、掩卷,增字为说,于义未安。俞云:“此即所谓‘不得其门而入,不见宗庙之美,百官之富’者。上句云开之廓然见四海,言圣道之大也。此云闭之閛然不睹墙之里,言圣道之深也。是则开之、闭之云者,谓圣人之言一辟一阖,犹云放之则弥六合,卷之则退藏于密。”说似可通。然圣人之道无行不与,不得云闭之閛然。所谓不见宗庙之美、百官之富者,乃人自不得其门而入则然,非圣人之有所闭而不与人以可睹。则谓以此喻圣道之深,亦殊未当也。
圣人之言,似于水火。或问“水火”。曰:“水,测之而益深,穷之而益远;火,用之而弥明,宿之而弥壮。” 〔疏〕说文:“测,深所至也。”段注云:“深所至谓之测,度其深亦谓之测,犹不浅曰深,度深亦曰深也。”司马云:“宿,蓄火也。” 按:说文:“宿,止也。”引伸为留,为积。广雅释言:“宿,留也。”庄子徐无鬼释文:“宿,积久也。” 易大壮王肃注云:“壮,盛也。”
允治天下,不待礼文与五教,则吾以黄帝、尧、舜为疣赘。 〔注〕允,信。〔疏〕尧典:“敬敷五教。”马注云:“五品之教。”郑注云:“五品,父、母、兄、弟、子也。”汉书百官公卿表云: “□作司徒,敷五教。”应劭注云:“五教,父义、母慈、兄友、弟恭、子孝也。”国语郑语韦昭注同。系辞云:“黄帝、尧、舜垂衣裳而天下治。盖取诸干、坤。 ”尚书大传云:“黄帝始制冠冕,垂衣裳,上栋下宇,以避风雨。礼文法度,兴事创业。”白虎通号云:“黄者,中和之色,自然之性,万世不易。黄帝始作制度,得其中和,万世常存,故称黄帝也。”庄子在宥云:“昔者,黄帝始以仁义撄人之心。尧、舜于是乎股无胈,胫无毛,以养天下之形,愁其五藏,以为仁义,矜其血气,以规法度。”音义:“疣赘,羽求切;下之瑞切。 ”按:说文:“□,赘□也。”疣、□同字。段注云: “赘同缀。”书传多赘、缀通用。缀,属也,属于地上,如地之有丘。释名释疾病云:“赘,属也,横生一肉,属着体也。□,丘也,出皮上聚,高如地之有丘也。 ”荀子宥坐云:“今学曾未如□赘,则具然欲为人师。 ”杨注云:“□赘,结肉。”庄子大宗师:“彼以生为附赘县疣。”又骈拇:“附赘县疣,出乎形哉,而侈于性。”字并作“疣”。玉篇有“疣”,云:“结肉也。”今疣赘之肿也。 注“允,信”。按:尔雅释诂文。
或曰:“太上无法而治,法非所以为治也。”曰:“鸿荒之世,圣人恶之,是以法始乎伏牺,而成乎尧。 〔注〕伏牺画八卦,以叙上下。至于尧、舜,君臣大成也。匪伏匪尧,礼义哨哨,圣人不取也。” 〔疏〕“太上无法而治”,此亦道家言也。音义:“而治,直吏切。下‘为治’同。”文选应吉甫晋武帝华林园集诗:“悠悠太上,民之厥初。”李注云:“太上,太古也。”庄子天地云:“玄古之君天下,无为也,天德而已矣。”“法非所以为治”者,庄子胠箧云:“殚残天下之圣法,而民始可与论议也。”“鸿荒之世,圣人恶之”者,尔雅释诂云:“洪,大也。”经传通作“鸿”。广雅释诂云:“荒,远也。”白虎通号云:“古之时,未有三纲六纪,民人但知其母,不知其父,能覆前而不能覆后。卧之●●,行之吁吁,饥即求食,饱即弃余,茹毛饮血,而衣皮苇。” 是洪荒之世,人与禽兽相近,故圣人恶之。“法始乎伏牺,而成乎尧”者,系辞云:“古者包牺氏之王天下也,仰则观象于天,俯则观法于地,观鸟兽之文,与地之宜,近取诸身,远取诸物,于是始作八卦,以通神明之德,以类万物之情。作结绳而为网罟,以佃以渔。盖取诸离。”释文:“包,本又作‘庖’,白交反。郑云: ‘取也。’孟、京作‘伏’。牺,许宜反,字又作‘羲 ’。郑云:‘鸟、兽全具曰牺。’孟、京作‘戏’,云:‘伏,服也。戏,化也。’”按:“伏”又作“虙” ,“包”又作“炮”。上古语言,与后代绝异,人名、地名,意义多不可考。经典传写,但取声近,略同译名,故异文甚多。注家各为释义,皆臆说也。路史注引含文嘉云:“伏羲德洽上下,天应以鸟兽、文章,地应以河图、洛书,乃则象而作易。”又引六艺论云:“伏羲作十言之教,以厚君臣之别。”又引古史考云:“伏羲制嫁娶,以俪皮为礼。”然则书契、佃渔、纲纪、人道,皆伏牺所创,故云“法始于伏牺”也。云“成乎尧” ,不言舜者,尚书大传云:“舜者,推也,循也,言其推行道德,循尧绪也。”白虎通号云:“舜犹●●也,言能推信尧道而行之。”是知舜惟绍尧之法,无所改易,故言尧即该舜矣。“礼义哨哨”者,音义:“哨哨,音消,又七笑切。”按:音义前一音盖读为“莦”,说文“莦,恶艸貌”,广韵“莦,所交切,又音消”,是也。后一音则读为“枉矢哨壶”之“哨”。投壶:“某有枉矢哨壶。”郑注云:“哨,枉哨不正貌。”释文: “哨壶,七笑反。”是也。此当以读“莦”为合。“礼义莦莦”,犹云治道榛芜耳。尧、哨韵语。
或问:“八荒之礼,礼也,乐也,孰是?”曰: “殷之以中国。” 〔注〕殷,正。或曰:“孰为中国?” 〔注〕正直北辰,为天之齐。今俱偏僻,未知谁为居中国?曰:“五政之所加,七赋之所养,中于天地者,为中国。 〔注〕五政,五常之政也。七赋,五谷、桑、麻也。中于天地者,土圭测景,晷度均也。过此而往者,人也哉。” 〔 注〕譬八荒之于中国如彼,诸子之于圣人如是。〔疏〕“八荒之礼,礼也,乐也”者,离骚云:“将往观乎四荒。”王注云:“荒,远也。”按:以四方言,曰四荒;兼四维言,曰八荒。说苑辨物云:“八荒之内有四海,四海之内有九州。”则八荒犹言海外矣。周礼:“鞮鞻氏掌四夷之乐,与其声歌。”白虎通礼乐云:“王者制夷狄乐,不制夷狄礼,何也?以为礼者,身当履而行之,夷狄之人,不能行礼;乐者,圣人作为,以乐之耳。”是古有夷乐,无夷礼。此云“礼也,乐也”者,乃就其国俗所自有者言之。疑元文当作“八荒之礼也,乐也”,不重“礼”字。犹云八荒所谓礼,所谓乐耳。“孰是”者,谓谁为近正。“中于天地者,为中国”者,春秋繁露王道通三云:“取天、地与人之中以为贯,而参通之,非王者,孰能当?”是所谓中于天地也。吴胡部郎玉缙云:“春秋无通辞于中国、夷狄,惟其德,不惟其人。公羊于宣十二年邲之战,曰:‘不与晋而与楚子为礼。’于昭二十三年获陈夏啮,曰:‘不与夷狄之主中国也。然则曷为不使中国主之?中国亦新夷狄也。’语尤明显。杨子谓中于天地者为中国,意即本此。”“过此而往者,人也哉”者,系辞云:“过此以往,未之或知也。”荀爽注云:“出干之外,无有知之。”则此文“过此而往”,犹云出“五政、七赋、中于天地之道”之外也。“人也哉”者,即后文云“无则禽,异则貉”,言不合以上之道者,禽与貉耳。禽则非人,貉则非中国之人也。胡部郎云:“‘过此而往者,人也哉’,言此后孰为中国,亦存乎其人耳。盖刺莽之为夷狄之行也。”世德堂本作“过此而往” ,无“者”字。 注“殷,正”。按:尔雅释言云:“殷,中也。”中、正同义。 注“正直”至“中国”。按:此古盖天家说也。晋书天文志云:“周髀者,即盖天之说。其言天似盖笠,地法覆槃,天地各中高外下。北极之下,为天地之中,其地最高,而滂□四隤。”是盖天家以北极下为地中。尔雅释天云:“北极谓之北辰。”郭注云:“北极,天之中。”公羊传昭公篇,徐疏引李巡云:“北极,天心也。”天齐即天中、天心之义。齐者,脐也。朱子语类云:“帝座惟在紫微者据北极二十七度,常隐不见之中,故有北辰之号,而常居其所。盖天形运转,昼夜不息,而此为之枢,如轮之毂,如硙之脐。”又云:“南极、北极,天之枢纽,只是此处不动,如磨脐然。此是天之中至极处,如人之脐蒂也。 ”此北辰天齐之说。地轴北端,略当钩陈座第一星,古谓之北辰,以识天极,亦谓之极星。考工记:“夜考之极星。”孙氏诒让正义云:“北极正中,即天之中,古谓之天极,又谓之北极枢,后世谓之赤道极。然天中之极无可识别,则就近极之星以纪之,谓之极星。沿袭既久,遂并称星为北极,又谓之北辰。北极者,以天体言也;北辰者,以近极之星言也。极星绕极四游,非不移者。其不移者,乃天极耳。然则北辰者,最近天极之星;天极者,正对地轴之处。盖天家以地体为半球形,自不得不以北极直下为中央,非国于此,无缘名中。故据以难儒者之所谓中国也。” 注“五政,五常之政也。七赋,五谷、桑、麻也”。按:大戴礼盛德云:“均五政。”卢注云:“五政谓天子、公、卿、大夫、士。” 孔氏广森补注云:“五政,明堂五时之政也。”五常之政,即明堂五时之政。说文:“赋,敛也。”五谷之名,自来说者各异。程氏瑶田以为粱、黍、稷、稻、麦,详见所着九谷考,近儒多从之。桑麻之赋,谓布帛之贡。子云司空箴云:“九一之政,七赋以均。” 注“中于天地者,土圭测景,晷度均也”。按:周礼大司徒: “以土圭之□测土深,正日景以求地中。日南则景短,多暑;日北则景长,多寒;日东则景夕,多风;日西则景朝,多阴。日至之景,尺有五寸,谓之地中,天地之所合也,四时之所交也,风雨之所会也,阴阳之所和也。然则百物阜安,乃建王国焉。”郑司农云:“土圭之长尺有五寸,以夏至之日立八尺之表,其景适与土圭等,谓之地中。今颍川阳城地为然。”江氏永周礼疑义举要云:“周都洛邑,欲其无远天室,而四方入贡道里均。所谓土中者,合九州道里形势而知之。非先制尺有五寸之土圭,度夏至景与圭齐,而后谓之土中也。既定洛邑,树八尺之表,景长尺有五寸,是为土中之景,乃制土圭以为法,他方度景亦以此,土圭随其长短量之。是景以土中而定,非土中因景而得也。”盛氏百二尚书释天云:“地中之名不一。有一定之中,有无定之中,有有定而仍无定之中。周髀以北极之下为中,此一定之中也。今人随所立以望地平之四际无不适均,程子所谓地无适而不为中,此无定之中也。二者皆就大地之全体言。若以方域为界论之,则一邑有一邑之中,一郡有一郡之中,九州有九州之中,此有定而无定之中也。大司徒之地中,召诰之土中,特云九州之中耳。盖四方分测,乃宅洛而后测之,非先测之而后宅洛也。夫豫为九州之中,何必度景始知?即使不得九州之正中,而略差百数十里,将风雨寒暑顿异乎?如果气侯悬绝,若闽、广炎地,蚕丛漏天,圣人又岂待度景而知不可都哉?惟是既宅洛而后测之,制八尺之表于夏至日中,求得表景尺有五寸,于是土圭之长亦准之。凡四方行测,皆以土圭为根数,地北则景较土圭长,地南则景较土圭短,即今法以纬度定诸方昼夜长短之差也。在洛之东者日出早,在洛之西者日出迟,即周髀所谓加四时相及今法以经度定诸方时刻之差也。由是以四方晷景之加减,计里而较之,则天下道里之远近可得。周礼所谓‘以土地之图,周知九州广轮之数’,即今方舆图计度以开方之法也。若夫多阴、多风、多暑、多寒云者,李安溪谓罕譬九州,明洛中土耳。”按:江、盛二说,皆以洛之为中,乃按九州道里形势言之,非缘土圭测景而得。其土圭测景之法,乃宅中以后,以京师为本,实测四方里差之事。非先制此法,以求得地中。义甚精覈,足正前人之误。至此文中国,对八荒而言,乃九州之总称,尤不得以周礼地中为说。子云覃思浑天,已知地为浑圆,既不取盖天家北极地中之说,更无以土圭测景晷度均为中国之理。然则弘范此说,不可从也。
圣人之治天下也,碍诸以礼乐。 〔注〕碍,限。无则禽,异则貉。吾见诸子之小礼乐也,不见圣人之小礼乐也。孰有书不由笔,言不由舌?吾见天常为帝王之笔、舌也。 〔注〕天常,五常也,帝王之所制奉也。譬诸书、言之于笔、舌,为人之由礼、乐也。〔疏〕“圣人之治天下,碍诸以礼乐”者,“碍”读为“凝”。乐记云:“礼乐偩天地之情,达神明之德,降兴上下之神,而凝是精粗之体,领父子君臣之节。”郑注云:“凝,成也。精粗,谓万物大小也。”然则“碍诸以礼乐”者,成之以礼乐也。中庸“至道不凝焉”,释文:“本又作‘疑’。”此以 “碍”为“凝”,犹以“疑”为“凝”也。“无则禽,异则貉”者,谓纯无礼乐,则禽兽之行;或虽有礼乐,而异于圣人之所制,则亦夷狄之俗也。音义:“则貉,莫白切。”“吾见诸子之小礼乐,不见圣人之小礼乐也 ”者,庄子马蹄云:“及至圣人,澶漫为乐,摘僻为礼,而天下始分矣。”又云:“性情不离,安用礼乐?” 又云:“及至圣人,屈折礼乐,以匡天下之形,而民乃始踶跂好知,争归于利,不可止也。”此道家之小礼乐也。墨子非儒云:“夫儒浩居而自顺者也,不可以教下;好乐而淫人,不可使亲治;立命而怠事,不可使守职;宗丧循哀,不可使慈民;机服勉容,不可使导众。孔丘盛容脩饰以蛊世,弦歌鼓舞以聚徒,繁登降之礼以示仪,务趋翔之节以观众,儒学不可使议世。”此墨家之以礼乐病儒也。“孰有书不由笔,言不由舌?吾见天常为帝王之笔、舌”者,司马云:“天常即礼乐也。言治天下而不用礼乐,犹无笔而书,无舌而言也。”御览三百六十七引此,作“五常者,帝王之笔、舌,宁有书不由笔、言不由舌也”。又六百零五引同,惟“帝王”作 “三王”,“也”作“ 耶”。 注“碍,限”。按:说文:“碍,止也。”限即止之引伸义。限天下以礼乐,盖礼以防淫,乐以禁邪之谓。说虽可通,然于义似隘。 注“天常,五常也”。按:乐记云:“道五常之行。” 郑注云:“五常,五行也。”孔疏云:“谓依金、木、水、火、土之性也。”论衡问孔云:“五常之道,仁、义、礼、智、信也。”前文“五政之所加”,彼注云: “五政,五常之政也。”然则五常即明堂五时之政。五常为礼乐之本,故为帝王之笔、舌也。
智也者,知也。夫智用不用,益不益,则不赘亏矣。 〔疏〕司马云:“不赘亏,‘不’ 盖衍字。有余曰赘,不足曰亏。言天地之理,人物之性,皆生于自然,不可强变。智者能知其可以然,则因而导之尔。苟或恃其智巧,欲用所不可用,益所不可益,譬如人之形体,益之则赘,损之则亏矣。孟子曰:‘所恶夫智者,为其凿也。’”俞云:“凡物用之则亏,益之则赘。智者以不用为用,以不益为益。用而不用,是不亏也;益而不益,是不赘也。文义甚明,亦无衍字。 ”按:太玄玄莹云:“故不●所有,不彊所无。譬诸身,增则赘,而割则亏。”此温公说所本。“●”即“攫 ”字。攫者,妄取之谓。用所不可用,是攫所有;益所不可益,是彊所无。攫所有则亏,彊所无则赘。依此为解,故疑衍“不”字。然古人“矣”字或用如“乎”字,若依温公说而读“矣”为“乎”,则虽有“不”字,义亦可通。曲园解较直捷,然云“智者以不用为用,以不益为益”,似有语病。荣谓此承“智也者,知也”而言。有所知而不用,则其知若赘;有所不知而不益,则其知必亏。能用人所不用,则知不赘;能益人所不益,则知不亏。不知则求所以知之,知之则求所以用之。此智者之事也。
深知器械、舟车、宫室之为,则礼由已。 〔疏〕宋、吴、司马皆作“礼由己”。吴云:“深知制度之所为,则礼无不在己。子曰:‘制度在礼文为在礼,行之其在人乎?’”司马云:“器械、舟车、宫室,皆圣人因物之性,制而用之,推而行之。苟或识圣人之心,则礼虽先王未之有,可以义起也。故曰‘由己’。”今按音义,则 “礼由已”一木作“由也”,明“已”为语辞,作“己 ”者,误也。广雅释诂云:“由,行也。”“深知器械、舟车、宫室之为,则礼由已”者,言深知圣人制作之意,则礼无不行也。盖古者民未知器械,以手足役,以木石用而已。及备物成器,以利天下,然后物名可得而正,地利可得而尽,则器械之为奉生送死之礼之所由生也。古者民未知舟车,居山知山,居泽知泽而已。及刳木为舟,剡木为楫,服牛乘马,引重致远,而后有无可以贸迁,盈虚可以酌剂,则舟车之为交际之礼之所由生也。古者民未知宫室,上者木处,下者穴居而已。及上栋下宇,以蔽风雨,而后升降有节,内外有别,则宫室之为尊卑男女之礼之所由生也。故器械、舟车、宫室者,礼之始也。引而伸之,触类而长之,罔不由此。知其源则众流顺,得其纲则万目举,自然之道也。
或问“大声”。曰:“非雷非霆,隐隐耾耾,久而愈盈,尸诸圣。” 〔注〕尸,主也。雷霆之声闻当时,圣人之言传无穷。〔疏〕:“或问大声”者,老子云:“大音希声。”河上公注云:“大音犹雷霆,待时而动。”喻常爱气希言也,故设问以论其义。“非雷非霆”云云者,雷霆不足以为大声,声之大者,莫如圣人之言,久而愈盈,则何贵乎希声矣!说文:“霆,雷余声也。”张平子西京赋:“隐隐展展。”薛综注云:“隐隐,重车声。”音义:“耾耾,户萌切。俗本作‘肱’,误。宋玉风赋曰:‘耾耾雷声。’裨苍曰:‘耾,声貌。’”按:说文无“耾”有“●”,谷中响也。集注引宋、吴本作“谹”,即“●”字。霆、耾、盈、圣韵语。 注“尸,主”。按:尔雅释诂文。
或问:“道有因无因乎?”曰:“可则因,否则革。” 〔注〕革之与因虽异,随变而通,理也。故先王之事世相反,而其道一也。〔疏〕“或问:‘道有因无因乎’” 者,司马云:“黄、老之道贵因循。”“可则因,否则革”者,司马云:“前人所为,是则因之,否则变之,无常道。太玄曰:‘夫道有因有循,有革有化,因而循之,与道神之;革而化之,与时宜之。故因而能革,天道乃得;革而能因,天道乃驯。夫物不因不生,不革不成。故知因而不知革,物失其则;知革而不知因,物失其均。革之匪时,物失其基;因之匪理,物丧其纪。因革乎因革!国家之矩范也。矩范之动,成败之效也。’ ”按:玄莹文。
或问“无为”。曰:“奚为哉? 〔注〕应化而已。在昔虞、夏袭尧之爵,行尧之道,法度彰,礼乐着,垂拱而视天下民之阜也,无为矣。绍桀之后,纂纣之余,法度废,礼乐亏,安坐而视天下民之死,无为乎?” 〔注〕绍桀者,成汤也;纂纣者,周武也。当此之时,汤、武不可得安坐视天下民之死,而欲无为也。所谓可则因,否则革矣。应变顺时,故迹不同,致理而言,皆非为也。〔疏〕“问无为。曰:‘奚为’”者,论语云:“无为而治者,其舜也与?夫何为哉?恭已正南面而已矣。”“在昔虞、夏袭尧之爵”云云者,曲礼孔疏引五经异义云:“天子有爵不易。孟、京说易,有君人五号:‘帝,天称,一也;王,美称,二也;天子,爵号,三也;大君者,兴盛行异,四也;大人者,圣人德备,五也。’是天子有爵。古周礼说天子无爵,同号于天,何爵之有?许君谨案春秋左氏云施于夷狄称天子,施于诸夏称天王,施于京师称王,知天子非爵称,从古周礼义。郑君驳云:‘ 案士冠礼云:古者生无爵,死无谥。自周及汉,天子有谥,此有爵甚明。云无爵,失之矣。’”按:此云“袭尧之爵”,明亦以天子为爵称,用孟、京易说也。大戴礼保傅:“桓公垂拱无事而朝诸侯。”卢注云:“垂拱,言无所指麾者也。”汉书董仲舒传:“制曰:‘盖闻虞舜之时,游于岩廊之上,垂拱无为而天下太平。’仲舒对曰:‘尧在位七十载,迺逊于位,以禅虞舜。尧崩,天下不归尧子丹朱,而归舜。舜知不可辟,迺即天子之立,以禹为相,因尧之辅佐,继其统业,是以垂拱无为而天下治。’”按:经传惟云舜无为而治,此云虞、夏者,今文书说,所谓虞、夏同科,虽虞事,亦连夏也。“绍桀之后,纂纣之余”云云者,说文:“缵,继也。”经典通用“纂”。吴云: “汤、武革命,应天顺人,自然有为之时。”“天下民 ”,世德堂本皆作“天民”,无“下”字。 注“应化而已”。按:即应变顺时之谓。淮南子原道云:“应化揆时,莫能害之。”
或问:“太古涂民耳目,惟其见也闻也。见则难蔽,闻则难塞。” 〔注〕人以为太古不如绝礼乐以涂塞人之耳目,令不见不闻,使之纯一。曰:“天之肇降生民,使其目见耳闻,是以视之礼,听之乐。 〔注〕因其耳目而节之。如视不礼,听不乐,虽有民,焉得而涂诸?” 〔疏〕“或问”,世德堂本作“或曰”。“太古涂民耳目 ”云云者,俞云:“‘涂’当读为‘●’。说文丹部‘ ●’篆下引周书‘惟其●丹●’,今书梓材篇作‘惟其涂丹●’,是‘涂’与‘●’通也。说文攴部:‘●,闭也。从攴,度声,读若杜。’经典即以‘杜’为之。尚书粊誓篇‘杜乃护’,周官雍氏注引作‘●乃护’是也。●民耳目者,谓闭塞民之耳目也。若以今字书之,当云‘杜民耳目’矣。”按:俞读是也。史记货殖列传云:“老子曰:‘至治之极,邻国相望,鸡狗之声相闻,民各甘其食,美其服,安其俗,乐其业,至老死不相往来。必用此为务,挽近世涂民耳目,则几无行矣。’ ”按:此难“圣人治天下,碍诸以礼乐”之说。“天之肇降生民”云云者,太玄玄□云:“维天肇降生民,使其貌动、口言、目视、耳听、心思,有法则成,无法则不成。”“视不礼,听不乐,虽有民,焉得而涂诸”者,司马云:“圣人所以能使其民者,以有礼乐也。若皆去之,则民将散乱而不可制,虽欲取其耳目而涂之,安可得哉?” 注“人以”至“纯一”。按:此注语有脱误,当云“或人以为太古无礼乐,以礼乐治天下,不如绝礼乐”云云,于义方憭。
或问“新敝”。曰:“新则袭之,敝则益损之。 ” 〔注〕值其日新,则袭而因之;值其敝乱,则损益随时。〔疏〕“或问新敝”者,说文:“●,败衣也。从巾,象衣败之形。”引伸为凡败坏之称。经传通用“敝”,或以“●”为之。俗字作“弊”。老子云:“●则新。”河上公注云:“自受●薄,后己先人,天下敬之,久久自新也。”故欲问其义。“新则袭之,敝则益损之”者,小尔雅广诂云:“袭,因也。 ”乐记云:“三王异世,不相袭礼。”郑注云;“言其有损益也。”白虎通三教云:“王者设三教者何?承衰救●,欲民反正道也。三正之有失,故立三教以相指受。夏人之王教以忠,其失野。救野之失莫如敬,殷人之王教以敬,其失鬼。救鬼之失莫如文,周人之王教以文,其失薄。救薄之失莫如忠,继周尚黑,制与夏同。三者如顺连环,周而复始,穷则反本。”世德堂本“益损 ”作“损益”。
或问:“太古德怀不礼怀,婴儿慕,驹犊从,焉以礼?”曰:“ 婴、犊乎! 〔注〕叹无礼也。婴、犊母怀不父怀。母怀,爱也;父怀,敬也。独母而不父,未若父母之懿也。” 〔注〕兼乎爱敬,然后盛其美善。〔疏〕“婴儿慕,驹犊从,焉以礼 ”者,释名释长幼:“人始生曰婴儿,或曰嫛婗。”杂记郑注云:“婴犹鹥弥也。”按:婴儿、嫛婗、嫛弥皆连语形容字,言人始生不能言语,嫛婗然也。玉篇引苍颉篇云:“女曰婴,男曰儿。”强为区别,失之。孟子:“人少则慕父母。”赵注云:“慕,思慕也。”说文 “马二岁曰驹”;“犊,牛子也”。按:谓太古之民不识不知,顺帝之则,至诚无伪,何事于礼?“母怀爱也,父怀敬也”者,道家之说以爱为诚,以敬为伪,庄子天运云“故曰以敬孝易,以爱孝难”是也。然爱而能敬者,乃人之所以异于禽兽,犬马皆能有养,不敬何以别乎? 注“兼乎爱敬,然后尽其美善”。按:说文:“懿,嫥久而美也。”引伸为凡美善之称。尔雅释诂:“ 懿,美也。”逸周书谥法:“温柔圣善曰懿。”
狙诈之家曰:“狙诈之计,不战而屈人兵,尧、舜也。”曰:“ 不战而屈人兵,尧、舜也。沾项渐襟,尧、舜乎?炫玉而贾石者,其狙诈乎!”或问:“狙诈与亡孰愈?” 〔注〕亡,无。曰:“亡愈。” 或曰:“子将六师,则谁使?”曰:“御得其道,则天下狙诈咸作使;御失其道,则天下狙诈咸作敌。 〔注〕失其御则反间背叛。故有天下者,审其御而已矣。”或问:“威震诸侯,须于征与狙诈之力也,如其亡?”曰:“威震诸侯须于狙诈,可也。 〔注〕未足多也。未若威震诸侯而不须狙诈也。”或曰:“无狙诈,将何以征乎?”曰:“纵不得不征,不有司马法乎?何必狙诈乎!” 〔疏〕音义:“狙诈,千预切,又七余切。”按:狙诈叠韵连语,古且声、乍声同部也。王氏念孙读书杂志云;“狙、诈叠韵字,狙亦诈也。荀子大略云:‘蓝苴路作,似知而非。’杨注引赵蕤长短经知人篇云:‘姐者,类知而非知。’苴、姐并与‘狙’同。狙诈者有似智,故‘蓝苴路作,似知而非 ’。‘作’即‘诈’字也。”按:王说是也。后汉书党锢传序:“狙诈萌起。”章怀太子注引广雅“狙,弥猴也”,以其多诈,故比之也。望文生训,失之。狙诈之家者,兵权谋家也。艺文志兵权谋十三家有吴孙子八十二篇、齐孙子八十九篇,吴起四十八篇。志云:“吴、孙狙诈”,是也。“不战而屈人兵”者,志又云:“权谋者,以正守国,以奇用兵,先计而后战。”孙子谋攻云:“是故百战百胜,非善之善者也;不战而屈人之兵,善之善者也。”音义云:“天复本无‘尧、舜也’三字。”“沾项渐襟,尧、舜乎 ”者,“沾项”,世德堂本作“沾”。说文:“沾,雨 ●也。”引伸为凡染之称。经典通用“沾”。说文:“项,头后也。”音义:“渐襟,子廉切。”按:说文: “瀸,渍也。”经典通用“渐”。广雅释诂云:“渐,渍也。”说文:“□,交衽也。”襟、□同字。尔雅释器云:“衣眦谓之襟。”郭注云:“交领。”字亦作“衿”,方言云:“衿谓之交。”郭注云:“衣交领也。 ”诗子衿,毛传云:“青衿,青领也。”颜氏家训书证云:“按古者斜领,下连于衿,故谓领为衿。”沾项渐襟,谓颈血也。言狙诈之家虽有不战之名,而有杀人之实也。“炫玉而贾石者,其狙诈乎”者,音义:“炫,音县;贾石,音古。”按:说文:“●,行且卖也。” 重文“炫”。“狙诈与亡孰愈”者,亡如字,谓败亡也。言狙诈而胜,孰与不狙诈而败亡。“曰亡愈”者,此春秋大宋襄之义也。公羊传僖公篇云:“宋公及楚人战于泓,宋师败绩,君子大其不鼓不成列,临大事而不忘大礼,以为虽文王之战亦不过此也。春秋繁露俞序云: “宋襄公不厄人,不由其道而胜,不如由其道而败,故春秋贵之,将以变习俗而成王化也。”刘氏逢禄谷梁废疾申何云:“春秋贵偏战,恶诈战,以为彼善于此者,正以其信耳。诈而胜,不如信而败也。”皆可证亡愈狙诈之义。“子将六师,则谁使”者,音义:“子将,子亮切。”论语云:“子行三军则谁与?”“御得其道,则天下狙诈咸作使”云云者,广雅释诂:“御,使也。 ”周礼:“大宰以八柄诏王驭群臣。”郑注云:“凡言驭者,所以驱之内之于善。”“驭”即“御”之古文。荀子议兵云:“且仁人之用十里之国,则将有百里之听;用百里之国,则将有千里之听;用千里之国,则将有四海之听。”杨注云:“言远人自为其耳目。”又云: “汤、武之诛桀、纣也,拱挹指麾,而彊暴之国莫不趋使。”此御得其道,狙诈作使之事也。又云:“秦四世有胜,諰諰然常恐天下之一合而轧己也。”此御失其道,狙诈作敌之事也。孟子云:“得道者多助,失道者寡助。寡助之至,亲戚畔之;多助之至,天下顺之。以天下之所顺,攻亲戚之所畔,故君子有不战,战必胜矣。 ”即此文之义。“威震诸侯,须于征与狙诈之力也”者,说文:“●,待也。”经传皆以“须”为之。言威震诸侯而犹待于征讨乎?则狙诈不可废也。“如其亡”者,谓岂如不用狙诈而败亡。“纵不得不征,不有司马法乎”者,艺文志有军礼司马法百五十五篇,入礼家。云下及汤、武受命,以师克乱,而济百姓,动之以仁义,行之以礼让,司马法是其遗事也。按:诗维清云:“维清缉熙,文王之典。”序云:“维清,奏象舞也。”郑笺云:“天下之所以无败乱之象而清明者,以文王有征伐之法故也。”文王征伐之法即周时军礼。宋襄公所云 “不推人危,不攻人厄,不重伤,不禽二毛,不鼓不成列”,盖皆文王军礼文,故曰“临大事而不忘大礼”,又曰“虽文王之战不过此”,是其证也。周衰礼废,乃有狙诈。刑法志云:“春秋之后,灭弱吞小,并为战国,稍增讲武之礼,以为戏乐,用相夸视。而秦更名角抵,先王之礼没于淫乐中矣。雄桀之士,因势辅时,作为权诈,以相倾覆。吴有孙武,齐有孙膑,魏有吴起,秦有商鞅,皆禽敌立胜,垂着篇籍。”明狙诈之术缘礼废而后起。今云“无狙诈何以征”,是忘其本,故以此正之也。
申、韩之术,不仁之至矣,若何牛羊之用人也? 〔注〕峻刑戮之术,制民如牛羊,临之以刀俎,故曰不仁之至也。若牛羊用人,则狐狸、蝼螾不膢腊也与? 〔注〕膢,八月旦也,今河东俗奉之以为大节,祭祀先人也。腊,●也,见礼记。或曰:“刀不利,笔不铦,而独加诸砥,不亦可乎?” 〔注〕刀钝砺之砥,笔秃挺削以刀,申、韩行法,欲以救乱,如加刀砥,亦所以利也。曰:“人砥,则秦尚矣。” 〔注〕严刑裁民,亦犹刀之割肉,以人为砥,酷之甚也。秦之严刑,难复尚矣。〔疏〕“申、韩之术,不仁之至矣”者,艺文志,申子六篇,入法家。注云:“名不害,京人,相韩昭侯,终其身诸侯不敢侵韩。”韩非,见修身疏。“若何牛羊之用人也”者,用义如春秋僖公篇 “执鄫子用之”。刑法志云:“陵夷至于战国,韩任申子,秦用商鞅,连相坐之法,造参夷之诛,增加肉刑。大辟有凿颠、抽胁、镬烹之刑。”此所谓牛羊用人也。 “若牛羊用人,则狐狸、蝼螾不膢腊也与”者,音义: “蝼螾,上落侯切,下余忍切。”按:说文:“蝼,蝼蛄也。”广雅王疏云:“膢蛄短翅四足,穴土而居,至夜则鸣,声如丘蚓。”按;今京师人谓之拉拉古,即蝼蛄之声转。说文:“螾,侧行虫也。”重文“蚓”。荀子劝学:“螾无爪牙之利,筋骨之强。”杨注云:“螾,丘蚓,虫也。”考工记梓人,郑注云:“螾衍之属。 ”释文:“螾衍,今曲□也。”按:今吾府人犹谓螾曰曲□。音义:“膢腊,上音力朱切,又落侯切。”宋云:“腊,猎也。冬则猎取百兽,故狐狸至是死矣。吕氏春秋曰南吕之月,蛰虫入穴。故蝼螾至是绝矣。夫以申、韩刑名,如牛羊之用人,则人之生也何可久乎?其趋死犹狐狸、蝼螾,不过乎膢腊之候矣。”俞云:“此说亦殊不可通。正文言狐狸、蝼螾,不言人如狐狸、蝼螾,不可通一也。正文言‘不膢腊也与’,若谓不过乎膢腊之候,当云‘不膢腊矣’,如左传云‘虞不腊矣’,于义方合。咏叹之文,非所施也,不可通二也。且冬日虽猎取百兽,然狐狸之类不应便绝,而云‘不过此候’,不可通三也。寻杨子之意,直以申、韩之法行,则人死者多,尸相枕藉,狐狸、蝼螾得餍其肉。如人遇膢腊,有酒食醉饱之乐。故曰:‘狐狸蝼螾,不膢腊也与?’正与上文牛羊用人相应,以人为牛羊,则食之者必狐狸、蝼螾也。”按;俞说是也。盐铁论散不足云:“古者,庶人非膢腊无酒肉。”故此用以为餍饫之称也。“刀不利,笔不铦”云云者,刀谓治书之刀。汉书萧曹传赞云:“萧何、曹参皆起秦刀笔吏。”颜注云:“刀,所以削书也。古者用简牒,故吏皆以刀笔自随也。”贾谊传云:“俗吏之所务,在于刀笔、筐箧。”按:刀笔一物而二用,笔所以书,刀所以削。酷吏传颜注云:“古者书于简牍,故笔用刀焉。”后汉书刘盆子传章怀太子注云:“古者记事,书于简册。谬误者,以刀削而除之,故曰刀笔。”是也。刀不利,笔不铦,皆互文。铦亦利也。音义:“铦,息廉切。本或作‘钴’,误。”按;广雅释诂云:“铦,利也。”贾谊传晋灼注云:“世俗谓利为铦彻。”音义:“砥,音纸。”按:说文:“底,柔石也。”重文“砥。”广雅释器云:“砥,砺也。 ”此承申、韩不仁之至而设问以难之。古者吏以刀笔决法,故因以取譬。言刀笔不铦利,当以砥砺莹治之,刑法不严峻,独不可使申、韩增益之乎?“人砥,则秦尚矣”者,人砥,用人为砥也。言人之能莹治刑法者,无过于秦者也。问意以刑法譬刀笔,以治法之人譬砥,故答之如此。司马云:“言用法以砺人,如用砥以砺刀。 ”如其说,则本文当云“砥人”,不当云“人砥”矣。 注“ 峻刑戮之术”。按:治平本作“刑战”,此形近而误,今依世德堂本订正。 注“膢,八月旦也”。按:说文:“膢,楚俗以二月祭饮食为膢。 ”御览引说文作“十二月”,风俗通祀典亦云楚俗常以十二月祭饮食为膢,此盖方俗之异。后汉书刘玄传,章怀太子注云:“冀州北郡以八月朝作饮食为膢,其俗语曰:‘膢腊社伏。’”一切经音义引三苍云:“膢,八月祭名也。”并与弘范此注合。 注“腊,●也。见礼记”。按:郊特牲云:“伊耆氏始为蜡。蜡也者,索也。岁十二月,合聚万物而索飨之也。”蜡、●古今字。广雅释天:“●,祭也。”家语观乡射:“子贡观于蜡。”王肃注云:“今之腊也。” 注“刀钝”至“利也 ”。按:世德堂本“挺削以刀”作“铦之以刀”,“欲以救乱”无“欲”字,“如加刀砥”无“加”字,“所以利也”作“所以利之也”。
或曰:“刑名非道邪?何自然也?”曰:“何必刑名?围棋、击剑、反目、眩形,亦皆自然也。由其大也,作正道;由其小者,作奸道。” 〔注〕大者,圣人之言;小者,诸子之言。〔疏〕“刑名非道邪?何自然也”者,史记老庄申韩传云:“申子之学,本于黄、老,而主刑名。”又云:“韩非者,韩之诸公子也,喜刑名法术之学,而其归本于黄、老。”集解引新序云:“申子之书,言人主当执术无刑,因循以督责臣下。其责深刻,故号曰术。商鞅所为,书号曰法,皆曰刑名。”按:“刑”读为“形”,古字通用。申子之书,今无可考。韩非多以形名或刑名并言。如主道云:“有言者自为名,有事者自为形,形名参同,君乃无事焉。”又云:“同合刑名,审验法式,擅为者诛,国乃无贼。”扬权云:“上以名举之。不知其名,复脩其形。形名参同,用其所生。二者诚信,下乃贡情。” 明“刑名”即“形名”也。老子云:“天法道,道法自然。”庄子天道云“:是故古之明大道者,先明天,而道德次之。道德已明,而仁义次之。仁义已明,而分守次之。分守已明,而形名次之。”郭注云:“天者,自然也。自然既明,则物得其道也。物得其道,而和理自适也。理适,而不失其分也。得分,而物物之名各当其形也。”此刑名自然之说。“何自然也”,世德堂本“也”作“矣”。“围棋、击剑、反目、眩形,亦皆自然也”者,围棋,见吾子疏。汉书东方朔传云:“十五学击剑。”颜注云:“学剑,遥击而中之,非斩刺也。” 音义:“反目眩形,一本作‘反自眩刑’。眩,音县。 ”按;当作“反身、眩形”。一本作“反自”,“自” 即“身”之驳文。淮南子主术:“先自为检式仪表。” 读书杂志云:“当作‘先以身为检式仪表’。今本‘身 ’误为‘自’,‘自’上又脱‘以’字。文子上义篇作 ‘先以自为检式’,‘自’亦‘身’之误,惟‘以’字未脱,是‘身’与‘自’形近易误之证。此文‘身’误为‘自’,传写又改为‘目’,宋、吴本作‘反自眩刑’,温公从之,而不知‘ 自’为‘身’误,‘刑’为‘形’假,依文解之,殊不可通。围棋、击剑、反身、眩形,平列为四事。张平子西京赋云:‘侲僮程材,上下翩翻,突倒投而跟絓,譬陨绝而复联。’薛注云:‘突然倒投,身如将坠,足跟反絓橦上,若已绝而复联。’即此所谓反身。‘眩’读为‘幻’,汉书张骞传云:‘大宛诸国发使随汉使来观汉广大,以大鸟卵及牦靬眩人献于汉。’颜注云:‘眩读与幻同,即今吞刀、吐火、植瓜、种树、屠人、截马之术皆是也。’后汉书西域传,章怀太子注引魏略云: ‘大秦国俗多奇幻,口中出火,自缚自解。’西京赋云:‘奇幻倏忽,易貌分形,吞刀吐火,云雾杳冥。’此眩形之说。四者皆术之甚难,而为之既熟,则行所无事,故曰‘亦皆自然也’。”“由其大者,作正道;由其小者,作奸道”者,司马云:“礼乐可以安固万世,所用者大;刑名可以偷功一时,所用者小。其自然之道则同,其为奸正则异矣。”
或曰:“申、韩之法非法与?”曰:“法者,谓唐、虞、成周之法也。如申、韩!如申、韩!” 〔疏〕再言“如申、韩”者,吴云:“岂如申、韩之法? ”司马云:“如申、韩者,何足为法?”俞云:“两言如申、韩,谓如何其用申、韩也。与学行篇‘如其富!如其富”,吾子篇‘如其智!如其智’,渊骞篇‘如其寝!如其寝’同义。”按:司封解此用论语孔注,最为允洽。俞说非子云意,详见学行、吾子各疏。
庄周、申、韩不乖寡圣人而渐诸篇,则颜氏之子、闵氏之孙其如台。 〔注〕言此数子之才苟不乖少圣人之术,渐染其心于篇籍之中,以训学徒,则颜、闵不能胜之。〔疏〕“庄周、申、韩不乖寡圣人而渐诸篇”者,乖、寡双声连语,犹云“睽孤”。汉书五行志颜注云:“睽孤,乖剌之意也。”凡双声叠韵连语,以声为义,无正字也。音义:“渐诸,子廉切。 ”按:汉书董仲舒传:“渐民以仁。”颜注云:“谓浸润之也。”“渐诸篇”,犹云浸润之于六艺之文。“则颜氏之子、闵氏之孙其如台”者,音义:“如台,音贻。”经传释词云:“如台,犹柰何也。书汤誓‘夏罪其如台’,史记殷本纪作‘有罪,其柰何’。高宗肜日‘ 乃曰:其如台’,殷本纪作‘乃曰:其柰何’。西伯戡黎‘今王其如台’,殷本纪作‘今王其柰何’。是古谓柰何为如台也。”又引法言此文解之,云:“言三子若不诋訾圣人,则颜、闵之徒其柰之何也。”段氏玉裁古文尚书撰异云:“谓颜、闵其柰之何,言不能胜之也。 ” 注“言此数子之才”。按:世德堂本“此”作“以 ”。
或曰:“庄周有取乎?”曰:“少欲。” 〔注〕有简贵之益焉。“邹衍有取乎?”曰:“自持。 〔注〕有凝跱之风焉。至周罔君臣之义,衍无知于天地之间,虽邻不觌也。” 〔疏〕“庄周有取乎?曰少欲”者,前文云:“老子之言道德,吾有取焉耳。”庄周之学,原于老氏。庄子天下云:“关尹、老聃乎,古之博大真人哉!芴漠无形,变化无常。死与?生与?天地并与!神明往与!芒乎何之,忽乎何适,万物毕罗,莫足以归。古之道术有在于是者,庄周闻其风而悦之。以谬悠之说,荒唐之言,无端崖之辞,时恣纵而不傥,不以觭见之也。以天下为沈浊,不可与庄语。以卮言为曼衍,以重言为真,以寓言为广,独与天地精神往来,而不敖倪于万物。”周之自序如此。所谓齐死生,同贫富,等贵贱者也。故取其少欲。“邹衍有取乎,曰自持”者,邹衍,史记田敬仲世家、孟荀列传作“驺衍”,周礼司爟郑注、禹贡释文作“鄹衍”。汉书艺文志:邹子四十九篇,又邹子终始五十六篇,入阴阳家。注云:“名衍,齐人,为燕昭王师,居稷下,号‘谈天衍’。”孟荀传云:“驺衍睹有国者益淫侈,不能尚德,若大雅整之于身,施及黎庶矣。乃深观阴阳消息,而作怪迂之变,终始大圣之篇,十余万言。”又云:“然要其归,必止乎仁义、节俭。”故取其自持。“周罔君臣之义,衍无知于天地之间”者,论语云:不仕无义。长幼之节,不可废也,君臣之义,如之何其废之?”荀子解蔽云:“庄子蔽于天而不知人。 ”孟荀传云:“驺衍以为儒者所谓中国者,于天下乃八十一分居其一分耳。中国名赤县神州,赤县神州内自有九州,禹之序九州是也,不得为州数。中国外如赤县神州者九,乃所谓九州也。于是有裨海环之,人民禽兽莫能相通者,如一区中者,乃为一州。如此者九,乃有大瀛海环其外,天地之际焉。”盐铁论论邹云:“邹衍非圣人而作怪误,惑六国之君,以纳其说。此春秋所谓匹夫荧惑诸侯者也。孔子曰:‘未能事人,焉能事鬼?’ 近者不达,焉能知瀛海?”“虽邻不觌”者,吴云:“ 虽与亲邻,亦不欲见之矣。”陶氏鸿庆读法言札记云: “天地之间,谓人道也。君子篇云:‘通天地而不通人曰伎。’即此义矣。周明于生死之理,而昧于君臣之义;衍能窥天地之奥,而不知人事之变,皆杨子所不取也。邻,近也;觌,见也。言二子不能见近,即论语‘不学墙面’之义。” 按:吴说是也。虽邻不觌,言不惟无取而已,且深疾之也。 注“有简贵之益焉”。按:世德堂本“简贵”作 “简质”(一)。
(一)“堂”字原本无,据本书疏例增。